乘象国
见“滇越”(2401页)。
见“滇越”(2401页)。
春秋时期晋国与赤狄皋落氏之间的战争。春秋初,“狄之渠帅”皋落氏居于成周西北、晋都绛东南,即今山西垣曲县一带,与晋紧邻,威震晋都。晋献公在其宠妻骊姬的挑动下,于周惠王十七年(前660)将晋国军队分为上下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以道光元年(1821),博窝头人互争土地致启衅端,抢掠硕板多、边坝等地,并杀害前往查办之官员,于十三年(1833),同驻前藏游击孙如藻各率官兵前往查办,因功赏二等台吉。十五
见“蓝市城”(2316页)。
明末川贵彝族土官反明事件。天启元年(1621),四川永宁宣抚司(治所在今四川叙永县永宁河东)宣抚使奢崇明,乘明廷忙于辽东与后金战事无暇南顾之机,图谋据蜀。以募兵援辽为名,遣婿樊龙、部将樊虎、张彤等领兵
清末执掌鄂伦春族事务的官署。清初,鄂伦春族臣属清王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在纳貂过程中长期受布特哈官员掠夺和欺压,清末,首领烈钦泰领导群众对抗。时值沙俄入侵,需鄂伦春人助固边防,经黑龙江将军文绪奏请,于
1930年5月29日至6月12日由蒙藏委员会在南京召开蒙古会议通过,次年10月,经南京国民政府增删、修订公布。共37条。主要内容是:明确蒙古各盟部旗的法律地位,肯定盟旗为一级行政单位。旗隶于盟,各盟部
契丹死刑之一。即坐骑乱踏以碎其尸。《辽史·刑法志》记,辽穆宗※耶律璟“即位未久,惑女巫肖古之言,取人胆合延年药,故杀人颇众。后悟其诈,以鸣镝丛射、骑践杀之。”
指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地区的马散大寨及由该寨迁出的人所辟的所有村寨。只是当地人的一种流行说法,非通常所指的部落。传说很久以前,永欧、阿芒、亚木等三姓最早迁到西盟西北的马散建寨,后又迁来西俄、彭克依、永格莱
十六国时期汉国置。嘉平四年(314),汉主刘聪定百官,置丞相等七公,设辅汉等十六大将军。此称源于《资治通鉴》,然其所列有辅汉、都护、中军、上军、抚军(《晋书·刘聪》作“辅军”)、镇、卫、京、前、后、左
清代设于伊犁等地与哈萨克、布鲁特等进行贸易的场所。亭置营务处或驼马处,由贸易章京经理。亭旁置土堡,供前来交易商队居住。当商队抵达卡伦附近时,守卡官兵即将其人数、货物、牲畜进行登记,并连同所送王公、台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