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锡尔
清末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嘉庆十八年(1813),袭父爵为郡王衔札萨克贝勒。道光三年(1823),晋多罗郡王。二十六年(1846),献私垦土地安置屯民。同治二年(1863),协助地方官员开办军屯。次年,因开挖水渠并为清军筹措粮饷,受封札萨克亲王。后助清军镇压哈密、吐鲁番等地的回族、维吾尔族农民起义,于五年(1866)冬,被起义军执杀。翌年,追封和硕亲王。
清末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嘉庆十八年(1813),袭父爵为郡王衔札萨克贝勒。道光三年(1823),晋多罗郡王。二十六年(1846),献私垦土地安置屯民。同治二年(1863),协助地方官员开办军屯。次年,因开挖水渠并为清军筹措粮饷,受封札萨克亲王。后助清军镇压哈密、吐鲁番等地的回族、维吾尔族农民起义,于五年(1866)冬,被起义军执杀。翌年,追封和硕亲王。
地名。原名洞巴,藏名哇热。北界邓科,东南连白玉界,西接贡县,南临武城。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敕封德格土司为大司徒,封其弟欧巴曲吉多杰为万户长,驻扎洞巴,管理上纳寺、中纳寺、下纳寺、内冷多尔多4
古地名。在今甘肃兰州北永登县小咸水东岸。有误以为在永登城西北,或说即大通河东岸之连城。《汉书·地理志》:“令居,涧水出西北塞外,至县西南,入郑伯津”。涧水即今永登县庄浪河东之小咸水,“涧”、“咸”同音
清太祖授予八子侄共治后金国政的制度。天命七年(1622)三月,努尔哈赤为了继承汗业得人,诸子孙能同心治国,乃集八子侄聚会,“立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清会典》开篇《宗人府》),于八旗中各主一旗。此制的
东汉时鲜卑首领。※檀石槐之子。汉灵帝光和(178—184)中,父死,代立。才力不及其父,因贪淫并断法不平,部众多有叛离者。后出攻北地(治今宁夏吴忠县西南黄河东岸),被射死。
即“乌珠留若鞮单于”(353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因地而异,有“布朗”、“阿瓦”、 “瓦”和“乌”等。他称“濮曼”、“孟”。主要分布在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及澜沧、镇康、双江、耿马等地。人口82280人(1990年)。其先民在先
?—1634明末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首领。又称呼图克图哈喇忽剌或呼达该图哈喇呼勒,号多克辛诺颜或赛音诺颜。出身于绰罗斯家族。布拉台吉之子。明万历十五年(1587),与和硕特部首领拜巴噶斯联兵击退喀尔喀蒙
见“乌春”(329页)。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藏语音译。此称吐蕃时已有。意“男仆”、“男佣人”。女仆、女佣人则称“约么”。在解放前西藏农奴制社会中,长年性佣人,多对主人有人身依附关系,不能自由离去。终身为仆者,称为“才约”,是封建农奴制度下的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