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木欣
朝鲜语音译,意为“木屐”,即朝鲜人古时穿的一种鞋子。原以木为底,以绒、布为帮。后演变为木制,以整块硬木雕凿而成。船型,前端有回勾跷起,以为装饰。高足,与地面有一段距离,在北方冰天雪地中可以保持温暖。据载始于朝鲜三国(新罗、百济、高句丽)时代。今已不穿。
朝鲜语音译,意为“木屐”,即朝鲜人古时穿的一种鞋子。原以木为底,以绒、布为帮。后演变为木制,以整块硬木雕凿而成。船型,前端有回勾跷起,以为装饰。高足,与地面有一段距离,在北方冰天雪地中可以保持温暖。据载始于朝鲜三国(新罗、百济、高句丽)时代。今已不穿。
即“水达达”(424页)。
?—1745呼和浩特著名慈灯寺(谷称五塔寺)建造者。清雍正五年(1727),在京城任副札萨克达喇嘛。后赴呼和浩特,仿北京西郊白石桥附近明永乐年间所建真觉寺金刚宝座塔形式,在该地建慈灯寺,十年(1732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
氏族名。意为“在山南坡住的人”。鄂温克族三大哈拉(氏族)之一,详见“杜拉尔”(961页)。
古墓葬。位于今新疆昭苏县城东32公里的恰博特沟山梁上。南距克达拉乡约2公里。海拔1566米。南北约1.5公里,东西1公里。墓葬约有90座。其中大型墓约10座,封堆高1.5—3米,直径15—30米,顶部
参见“回纥”(780页)。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又称丹津班珠尔多仁。藏族。出身西藏大世家,※康济鼐侄,多仁班智达之子,妻为八世达赖之妹。任噶伦。乾隆五十三年(1788),照其他噶伦例,赏给“札萨克”名号。同年,廓尔喀(今尼泊尔
元代掌理刑政之官署之一。世祖至元二年(1265)置。仁宗时改为宗正府。顺帝至元元年(1335),复为大宗正府。置札鲁花赤(断事官)若干员,会决庶务,以宗王为府长,余皆御位下及诸王之有封国者充任。亦有怯
渤海国第三世王大钦茂的谥号。取意于其人于唐开元二十五年(737)继位后,偃武修文,使渤海区内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皆得到迅速发展,一生以“文治”著称。钦茂于唐贞元九年(793,一作十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
1903—1968革命干部。辽宁本溪人。回族。1937年参加革命,次年参加马本斋的抗日义勇队,1938年并随马本斋部参加八路军。先后被派在“冀中区回民抗日联合会”、“冀鲁边区回民救国总会”工作,任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