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汗可汗
见“木杆可汗”(259页)。
见“木杆可汗”(259页)。
契丹语,意“鬼风”。按契丹习俗,凡遇旋风,双眼闭合,用鞭向空中打49下,口念7声“坤不刻”,以禳厌。
西藏珞巴族对被保护户的称谓。其因势孤力弱、家境贫困、与异家结仇或逃婚等而投靠有影响的氏族首领或有势力之家。一般需送礼征得保护人同意后方可在保护人住房周边建房定居。以借地或开垦氏族公有地谋生。其为独立经
507—531北魏皇帝。528—531年在位。鲜卑元氏(拓跋氏)。献文帝※拓跋弘孙,彭城王元勰第三子。孝明帝初,以父有鲁阳卫拥之功,封武城县开国公。幼侍孝明帝于禁内,深受亲信。孝昌二年(526),进封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蓄奴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阿都雀”意为“主人家”,“模阶热埃”意为“用头运送东西”,即劳动的意思。专指苏龙为奴隶主到藏区交换、行猎所服的人役。历时2至4个月。行猎期需备
元明纳西族土司。元初设答兰管民官(答兰是永宁的古称)。后设永宁土知州,属丽江军民宣抚司。《元史·地理志》永宁州:“昔名楼头赕,接吐蕃东徼,地名答兰,么些蛮祖泥月乌逐出吐蕃,遂居此,世属
壮、布依、侗、水、仫佬、毛难、黎、彝、苗、哈尼等族传统婚俗。亦名坐家。男女青年结婚时(再婚除外),男方派人到女方家中迎接新娘,女方派新娘之姐妹、从姐妹、表姐妹等十至数十人为伴娘,举行婚礼后,在男方家中
北魏显祖献文帝拓跋弘年号。466—467年,凡2年。
?—1666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他塔喇氏。初为睿亲王多尔衮王府二等护卫。顺治二年(1645),特简为弘文院学士。三年,随肃亲王豪格进陕西、四川,镇压张献忠起义军。六年(1649),随英亲王阿济格讨
哈萨克汗国创建者之一。又译克烈汗、克拉伊汗。白帐汗国巴拉克汗之子。明景泰七年(1456),乘月即别(乌兹别克)阿不勒海尔汗败于瓦剌之机,与※贾尼别克汗率部分游牧部落,迁至楚河与塔拉斯河周围,建哈萨克汗
见“乌古迺”(3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