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志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由该县县长、蒙古族吴椿令主编。1935年2月组织本县人员编纂。主要内容:县沿革、行政、区划、机构、城镇、风俗、户口、财政、金融、司法、教育、卫生、交通、农业、林业、商业、社会事业等。对研究宁城史志有一定参考价值。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由该县县长、蒙古族吴椿令主编。1935年2月组织本县人员编纂。主要内容:县沿革、行政、区划、机构、城镇、风俗、户口、财政、金融、司法、教育、卫生、交通、农业、林业、商业、社会事业等。对研究宁城史志有一定参考价值。
见“哈赤温”(1634页)。
辽、金、元官署名。掌辅佐皇太子之事。秦始置詹事,魏晋以来相沿。辽置太子詹事院,设詹事,少詹事等职,金沿之。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立院,设左、右詹事、副詹事、詹事丞、院判等官。文宗天历元年(132
元明土司名。《元史·地理志》中有此路名,但缺注。《招捕总录》云南条中记有元贞二年(1296)九月征乞蓝事,并有“蒙光路军民总管府答面”之名,同书西番条中亦记云南蒙光路土官䚟罕所言情况,知
清代遣往新疆犯人之屯田。又称遣屯。乾隆二十一年(1756),首置于哈密塔勒纳沁。后巴里坤、乌鲁木齐、昌吉、玛纳斯、乌苏、精河、伊犁等地亦相继创设。遣犯每人授田12亩,官府按兵屯之半发给牛具、种籽。每岁
见“塔海绀卜”(2161页)。
见“余覩之叛”(1100页)。
怒语音译,意为“母亲”。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对自己的母亲和母亲的姊妹及父亲兄弟辈的妻子的统称。后来虽出现了把年龄长于自己母亲者称“米茂”,幼于母亲者称“米拉”或“米吞”,意为“大母”、“中母”和“小母”
拉祜语音译。云南省双江县拉祜族地区改土归流前的村社军事首领。由※“珠摩”(具有封建领主性质的部落头人)直接任命和统辖。当有军事行动时,参加由“珠摩”主持的战略会议,并负责检查本村社战士的备战情况(村社
元代诗人、教育家。字兼善。回回人,先世西域人。元初祖父哈只仕江南,遂家居上虞(今浙江省上虞县)。父亦不剌金,曾任江浙行省平章政事。自幼博览经史。至正二十二年(1362),领乡贤,任尹和靖书院山长。不久
即“慕容觊”(24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