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甘思千户所
明代藏区卫所名。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北部。二十一年(1388),朵甘都司荐举监藏扎思巴为朵甘卫千户,仍给诰命。宣德二年(1427)二月,明廷颁赐朵甘卫千户所印。初按每年一贡例,派使臣入贡,给与勘合,於四川比号,自雅州(今雅安)入朝。后改为3年一贡。其长官由当地望族首领充任。
明代藏区卫所名。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北部。二十一年(1388),朵甘都司荐举监藏扎思巴为朵甘卫千户,仍给诰命。宣德二年(1427)二月,明廷颁赐朵甘卫千户所印。初按每年一贡例,派使臣入贡,给与勘合,於四川比号,自雅州(今雅安)入朝。后改为3年一贡。其长官由当地望族首领充任。
哈尼语音译。意为“祭祀谷神”。云南西双版纳哈尼族一种万物有灵崇拜。每年五月的某日,由村寨宗教头人“最玛”率领群众到河边祭龙(谷神),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祭毕,由“最玛”带头播种,其后各户才能进行播
①清代医家。字复元。四川会理州人。回族。幼聪敏好学,及长潜研医学,悬壶于乡里,滇黔制军阮芸台,感瘅气,延医无效,为其开服数剂愈之,同治十三年(1874)年近8旬,犹目光如炬,仍为人诊病。 ②(?—18
赫哲语音译,意为“神鼓”。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为萨满的重要神具之一。旧时赫哲族的神鼓有萨满跳神用之神鼓和普通神鼓两种。后者家家都有,为各户祭神时作击鼓祷告之用;有时也用作乐器,击之而歌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在蒙古地区,封建领主对其领地的牧场和牧地享有支配权,除优先占有水草丰饶的最好牧场,供自己饲养放牧外,将其余牧场分给所属阿拉特使用,阿拉特除按规定向领主缴
书名。清代奕訢、朱学勤等奉敕修纂。40卷。成书于光绪二十年(1894)。内容叙述自咸丰五年(1855)五月二十六日始,至光绪七年(1881)止,贵州东南地区苗、侗等族反抗斗争,清军镇压过程以及有关奏章
先秦两汉时中国南方古族名。亦称雒越、雒民、瓯骆、越骆、路人等。译自南方少数民族的语言;一说译自古壮语,有“鸟人”、 “羽人”或“峒人”之意,因图腾崇拜、冠饰或居住特点而得名。最早见于《逸周书·王会解》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子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
清代部分鄂伦春人的别称。名称来源“玛纳依尔”氏族名。清初分布于黑龙江上游北岸石勒喀河至精奇里江(前苏联结雅河)一带,17世纪南迁后,成为今内蒙古鄂伦春族自治旗的鄂伦春人(或说其南迁游猎于今呼玛尔河一带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马尔康及绰斯甲地方土司官寨传达命令的人员。负责土司官寨来客的禀报,向※“叶什别”(小管家)领取缮食用粮,向土司或值日大头人报告百姓的诉讼及下达土司或大头人之仲裁。此职由7
藏语音译,意为“藏军司令部”。原西藏地方政府直属藏军最高指挥机关。直接管辖各兵营。设三品僧俗官员各一人主管,下设四至五品官员协理。僧官必由三大寺上层喇嘛札萨充任;俗官出自贵族子弟或由噶伦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