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八剌沙
察合台汗国第五代汗。又译谟八里克沙、木八剌里沙。孛儿只斤氏。合剌旭烈兀之子。至元二年(1265),阿鲁忽汗卒后,被母兀鲁忽乃扶立为汗。因事前未征得元朝同意,忽必烈令八剌持诏归国继承汗位。遂为八剌废黜,斥为猎夫长。七年(1270),以八剌在与伊儿汗国作战中失败,负伤身亡,谋复汗位,未果,逃归窝阔台后王海都。遗裔后归伊儿汗国。
察合台汗国第五代汗。又译谟八里克沙、木八剌里沙。孛儿只斤氏。合剌旭烈兀之子。至元二年(1265),阿鲁忽汗卒后,被母兀鲁忽乃扶立为汗。因事前未征得元朝同意,忽必烈令八剌持诏归国继承汗位。遂为八剌废黜,斥为猎夫长。七年(1270),以八剌在与伊儿汗国作战中失败,负伤身亡,谋复汗位,未果,逃归窝阔台后王海都。遗裔后归伊儿汗国。
?—1162金宗室、大臣。女真族。完颜氏。太祖阿骨打孙,卫王宗强子。以宗室子,累官唐括部族节度使,降忻州刺史。正隆六年(1161),海陵王遣使欲杀之。闻世宗完颜雍即位于东京(今辽宁辽阳),弃州与兄归化
西夏职官名称之汉译名。宋代史籍记载西夏遣宋使臣官名。如宋元符二年(1099)二月,西夏派遣使臣程谟田恍庸等人赴宋朝告哀。后世称“蕃官名号”,其西夏职官品位不详。
见“按赤带”(1622页)。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通晓汉、满、蒙文字,有军功。同治七年(1868),授呼兰(今黑龙江省呼兰县)副都统。次年,因事降三级调用。后官至墨尔根城(今黑龙江嫩江县)副都统。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巴杂尔伯克。“巴匝尔”,维吾尔语,意谓“市集”。职司管理集市一切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907清光绪年间抗法斗争首领。又名吴人杰。人称吴三元帅。贵州都匀府内外套人。苗族。原为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军首领,后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提出“杀洋人、灭洋教”口号,聚集苗、水、布依、
宋代大理国古碑。简称石城会盟碑。大理国段素顺明政三年(北宋太祖开宝四年,971)立于鄯阐府石城(今云南曲靖市旧县城北),后埋没。清康熙十八年(1679)出土。今存曲靖市第一中学爨碑亭内。高121厘米,
见“库页岛”(1109页)。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喃卡藏卜或仲钦南喀桑布。藏族。属杰氏家族。15世纪人。帕竹政权代理官长仁钦桑波之子。帕竹查巴坚赞时,被委任为拉萨西南乃乌宗本(《明史》称“牛儿宗寨”),故称“乃乌巴”。尊奉宗喀巴
朝鲜族民间信仰的宗教。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今已消失。原系创立于1860年的“东学教”,以表示与“西学”(天主教)对立。1906年改此称。此教是以朝鲜族原有的天神思想为基础,并吸收儒、佛、道三教及若干图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