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军镇

军镇

北魏时期的军事镇戍机构。镇的建置起于刘石、苻姚时, 其时有杏城、三堡等镇。北魏初建置渐多,太武帝时普遍设置,至孝文帝时逐渐废除,尤以太和十一年(公元487年)至迁都前后所废最多。军镇制度在全国推行的时代为自太武帝至孝文帝大和十年(公元486年),前后长达六十年。其时军镇,就其地区与统辖情形来区分,可以分为如下三类:一是边远不设州郡县地区之镇, 职在御边, 而以镇戍之官兼管民事。二是与州并置且有同一治所之镇。此类军镇多分布于东南边境与西南边境地区,形式上军民分治,不过镇将例加都督本州及附近诸州军事,有的并兼本州刺史,实际上则是兼管辖境内的行政事务,其权力远比刺史为大。三是参于州郡区域内兼管辖区内民户而无州郡与其同治所之镇。此类军镇,多分布在中部与南边地区,其主要职任是镇摄山胡,缉清群盗以及镇遏边防。有的兼督邻近诸州,有的则不兼,故此类军镇其地位高低及权力大小并不一致。总的来说,北魏前期的军镇,其地位一般均高于州刺史。孝文帝时废除军镇统民制度,大部分军镇均予废除,惟西北不统民的边镇仍得保存,不过其地位已降至州刺史之下。东南地区虽亦有镇,然仅掌镇戍之事,其地位仅相当于郡,往往镇将、郡守互相兼带而统属于州。至于北魏镇府组织,则以都大将为主官,开府置僚属如将军、公府之制,有长史、司马为上佐,诸曹参军分掌府事,都大将有都副将为其副职,下统军戍,亦各置军将。

猜你喜欢

  • 奏折

    文书名。上行文。又称奏帖、折子。清朝中、后期高级职官向皇帝奏事时广泛使用的一种重要文书。始行于康熙二、三十年代(或云创行于顺治时)。当时皇帝为准确了解下情,特命个别亲近臣僚用密折奏事,附于请安折内,专

  • 农工商部右侍郎

    见“农工商部左侍郎”。

  • 股

    官署办事单位。北洋政府时始置,一般属于科,有的机关的股相当于科。其主官称股长。

  • 艺文少监

    官名。元于艺文监置少监同检校书籍事二人,从四品,为艺文监的副长官。

  • 典厩署令丞

    官名。隋炀帝改殿内省尚乘局的龙厩署为典厩署,唐沿置,改属太仆寺。有典厩署令二人,丞四人,掌系饲马牛,给养杂畜之事。所属有府、史、主乘、典事、执驭、驾士、掌固等员。

  • 调职

    官吏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规定, 司法官惩戒的第五种为调职。即调任同等或同等以下的司法职(或其他职),并得同时减俸;非经两年,不得进叙。

  • 东染院副使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分染坊副使置。后用为武臣阶官,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

  • 监膳史

    官名。唐朝光禄寺太官署置,为监膳佐官,置十五员,流外五品。流外官名。唐于光禄寺太官署置,员额十五人,秩流外五品,协助监膳主膳食之事。《旧唐书·职官三》作主膳。

  • 诏命

    见“诏”①。

  • 掌书记

    官名。唐中宗景龙元年 (707)行军则置,玄宗开元元年 (713)方镇节度使府置为幕僚,掌起草朝觐、聘问、慰荐、祭祀、祈祝之文与号令、及使府升绌之事。五代各方镇皆以重金聘求。观察使府亦置。辽朝节度使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