钝安文
三卷。傅熊湘(1882-1930)撰。博熊湘生平详见《国文法》条。傅氏曾以文名驰誉湘湖。卒后,由其友人辑遗刊行,即为此文。是文卷一为《湖南图书馆分类目录序》谓“不抉四部,即无以容纳新书,不变通杜威十进位法,亦无以安置旧籍。”所说甚有见地。卷二为人物传,卷三为墓志铭。是文中亦间有考辨文字。综观全卷,文章清通可读,考据之文大多言之成理。是书今存民国二十一年(1932)长沙排印本。
三卷。傅熊湘(1882-1930)撰。博熊湘生平详见《国文法》条。傅氏曾以文名驰誉湘湖。卒后,由其友人辑遗刊行,即为此文。是文卷一为《湖南图书馆分类目录序》谓“不抉四部,即无以容纳新书,不变通杜威十进位法,亦无以安置旧籍。”所说甚有见地。卷二为人物传,卷三为墓志铭。是文中亦间有考辨文字。综观全卷,文章清通可读,考据之文大多言之成理。是书今存民国二十一年(1932)长沙排印本。
十卷。清代薛韬光(详见《毛诗蒙求汇琐》)撰。是书首有自序,以为诗中精义,经宋元诸大儒讨论,如日再中,其名物训诂,自《尔雅》外,诸子各有成书。兹集俱不多及,惟就诸说相持处,略标管见。大旨于《小序》、《传
一卷。明崔铣撰。崔铣(1478-1541),字子钟,号后渠,乐安(今属江西)人。目录学家。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授编修,为南京吏部主事,后擢南京国子监祭酒,南京礼部右侍郎致仕。一生嗜书,著述颇丰
① 见《圣学宗要》。② 三卷。清白允谦(生卒年不详)撰。白允谦字子益,阳城(今属山西)人。明崇祯十六年(1643)中进士,任庶吉士。入清,授秘书院检讨,官至刑部尚书。此书皆为讲学的语录,上卷五十九条,
二十卷,首一卷。民国丁燮、薛达修,戴鸿熙纂。薛达,溪县知县。戴鸿熙,汤溪县人。此志为民国十五年(1926)修,稿本。卷首为序、纂修职员、凡例、县境图,卷一编年,卷二地理、卷三民族,卷四至卷五建置上下,
二卷。鲍鼎撰。鲍鼎。详见《铁云藏龟释文》条。民初王国维著有《宋代金文著录表》及《国朝金文著录表》。以后由于新出土古器不穷,有关金石文字著作也与日俱增。鲍鼎所著补遗二卷,系根据《西清古鉴》、《西清续鉴》
见《老子》。
三卷。清焦循(详见《论语通释》)撰。循著有《周易》、《尚书》、《毛诗》、《礼记》、《春秋》、《左传》等补疏,并由阮元刻入《清经解》。是书书中称:言必信、行必果者为君子,浅薄固执者为小人。另邢疏认为:老
一卷。明曹煜(生卒年不详)撰。曹煜,浮染(今江西景德镇)人。嘉靖五年(1526)中进士,其仕履不详。他在书中自言曾为县令。此书皆为讲学之语,持论比较淳正,然多抄撮程颢、程颐之言。又以乡曲之私情,过于推
三卷 唐温大雅撰。温大雅,字彦宠,并州祁人,官礼部尚书,封黎国公。此书唐志、宋志皆作三卷,惟《文献通考》作五卷。此本上卷记起义旗至发引四十八日之事;中卷记自太原至京城一百二十六日之事;下卷记起摄政至即
八卷。清朱榛撰。朱榛字欲泉,安徽含山县人。朱氏以为朱熹集传,文字繁多,再作疏解则更令人难以卒读。所以此书只在经文诗句之间略加衬字,使其文义上下贯通,故称衬解。如诗句中有字异音别者则另附字义音释。又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