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清曹锡黼(1726-1754)撰。曹锡黼,字诞文,又字旦雯,号菽圃,上海人。清代戏曲作家。曾任行人司司副、太常寺所牧、员外郎等职,去世时年仅二十九岁。其家中藏书甚富,早晚苦读不已,学识甚是渊博。
十卷,首一卷。清富申修,田士麟纂。富申,长白人,乾隆十八年(1753)任博山县知县。田士麟,山东曹州人,博山县儒学训导。博山,汉属莱芜县,隋属淄川县,金为益都县颜神镇,清雍正时始置博山县,属青州。富申
三卷。清末蒋楷撰。蒋楷籍贯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书为专就经义说律之作。取《尚书》“舜典”、“大禹谟”、“康诰”、“吕刑”诸篇及《春秋左氏传》《周礼·秋官》《礼记·王制》中涉及刑律的内容,遍考经子史传,
即《鸳鸯针》之三四卷。见《鸳鸯针》。
十二卷。清黄叔琳撰。黄叔琳字昆圃,大兴人。康熙三十年(1691)进士,官至詹事府詹事。乾隆十六年(1751)被赐予吏部侍郎。该编采用注疏本,以程《传》及《本义》为主,同时也杂采诸家之说加入其中。其中以
二卷。宋周文玘(约1126年前后在世)撰。周文玘,《文献通考》作周文规,字号、生平、生卒年均不详。曾官秘书省校书郎。著有《开颜集》二卷传于世。《开颜集》一书,集古来诙谐事,凡三十五事,各注出典,汇为一
七卷。清刘梦鹏(详见《春秋义解》)撰。该书又称《屈子楚辞章句》,《四库存目》称《楚辞章句》,误。卷首有谢锡位乾隆五十四年(1789)序,作者乾隆二十五年(1760)序,另附《屈子纪略》一篇。正文七卷,
十卷。清陈澧撰。澧字兰甫,广东番禺人,道光举人,官河源县训导。此书凡十卷,鉴于古乐将绝,遂考古今声律,辨正古乐之法度。谓自汉以来以迄赵宋,古乐衰而未绝,唯今之俗乐有七声而无十二律,有七调而无十二宫,有
四卷。清陆锡璞撰。锡璞有《诗经精华汇钞》,见前。本书体例与《精华汇钞》相同,只一繁一简而已。卷首有锡璞自序,斥汉学为曼衍支离,与前书一样,不免门户之见。此书有道光三十八年(1838)刻本。
不分卷。清沙畹撰。沙畹,(E,Chavaunes),法国人。宋云、慧生等出使西域访求佛经,《魏书·北史》及《释藏志传》。《隋书·经籍志》有慧生传一卷,《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并录宋云出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