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一卷。清程锡类编。锡类字不匮,明清之际安徽休宁人,系谱主门人。谱主金声(1598-1645),字正希,号赤壁,安徽休宁人。崇祯元年(1628年)进士,授庶吉士,后告病归。南明弘光时任命为左佥都御史,
五卷。明末清初王弘撰撰。王弘撰字山史,华阴(今属陕西省)人,生卒年不详,明代诸生,入清后不仕。五种有《待庵日札》一卷、《西归日札》一卷、《北行日札》一卷、《正学偶见述》一卷,第五种为康乃心撰《王贞文先
①十卷,首一卷,清何蕙馨修,吴江纂。何蕙馨,字仲香,河南息县人,增贡,官利川知县。吴江,字枫桥,本县人,贡生。按利川,向属土司,明以来,先属菱州,后属施州卫,乾隆元年(1736)改利川县,以忠孝、忠路
二卷。《附录》一卷。清何忠万(?-1880)撰。何忠万字子清,上元县(今江苏江宁)人。何忠万事亲孝,尝刲股和药,以疗母疾。然亦耆古绩学。与顺天府乡试后,侍父陕安道,署中佑治军书巡抚刘蓉重其才,力荐朝廷
一卷。唐蒋鲂撰,清顾震福辑。《日本现在书目》著录蒋鲂《切韵》五卷,其书久佚。《倭名类聚钞》引“岳,高山名也。”“汗,人身上热汁也。”“,在臂避弦具也。”“院,别宅也。”“瓦。烧泥为之,盖屋宇上,蓬莱子
十卷。不题撰人,成书于明代。公案小说,讲述北宋清官包拯的断案故事。包拯曾任龙图阁直学士,人称包龙图,故此书题《龙图公案》,又俗称《包公案》。考书中故事,除卷五《割牛舌》一则见于《宋史》、可证为包拯断案
六卷。清王凤九(约1662年前后在世)撰。王凤九,字而轩,莆田(今福建)人。生卒年均不详。顺治举人。知涉县,捐筑水堤。抗上,辞官而归。家居著书三十年,晚年尤多发明。本集仿笠泽丛书之例,故名曰汇书。集中
一卷。清吴省钦撰。吴省钦(1729-1803)字充之,一作冲之,号白华,江南南汇(今上海市南汇县)人。少英敏,善属文。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举人,授内阁中书,二十八年(1763年)进士,授翰林院编
二十卷。《音学五书》之四,清顾炎武撰。这部书表面上是以古音正《唐韵》之讹,故称《唐韵正》;但实质是把本该载在《诗本音》里的许多证据拿出来另编了这部书,以免《诗本音》过于繁重,可以认为《唐韵正》是《诗本
三十卷。清牟昌衡(1773-?)撰。昌衡字午桥,栖霞(今属山东省)人。此书前有道光二十六年(1846)牟昌衡自序,篇目下又有牟昌衡题记。此书起惠公之元妃孟子,止故韩魏反而丧之,共十二公,二百五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