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辟除

辟除

选官制度或称辟署、辟举。指高级官吏使用僚属的一种方式。汉朝中央自丞相、御史大夫、三公以至地方官员如州牧、郡国守相皆可自行辟除掾属。被辟除者经公府、州郡试用,再经荐举或察举,可迁任中央或地方官职。北朝后周时刺史僚佐、州吏亦自署。隋朝,一命之官皆出于朝廷,州郡不得辟署。唐初,视品官及流外官皆判补。后藩镇幕职多自辟。宋朝初年,令藩镇不得奏初官人为掌书记。太宗雍熙二年(987),令转运使及州郡长吏不得擅举人所部官吏。


官制用语,官吏自己征聘任命属下称“辟除”。“”是“征聘”,“”是“任命”。此制自周朝就有。《周礼·天官·序官》:“府六人,史十有二人。”注:“府治藏,史长书者,凡府史皆其官长所自辟除。”到汉朝,除公府长官可以自己选拔任命属下外,州郡长官也可自己选拔任命属吏。东汉也如此。《后汉书·百官一·太尉》:“或曰,汉初掾史辟,皆上言之,故有秩比命士。其所不言,则为百石属,其后皆自辟除,故通为百石云。”《通典·职官十四·总论州佐》:“州之佐吏,汉有别驾、治中、主簿、功曹、书佐、簿曹、兵曹、部郡国从事、典郡书佐等官,皆州自辟除,通为百石。”

猜你喜欢

  • 左骁卫

    禁卫军指挥机构。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左备身府置,又称左骁骑,为十二卫之一。置大将军一员、将军二员,统诸鹰扬府府兵; 置护军四员,掌副贰将军,寻改武(虎)贲郎将,又置武(虎)牙郎将六员,有长史、录

  • 审判厅厅丞

    官名。清末高等与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后京师、各省设高等与地方审判厅、始置。每厅一人,京师高等厅正四品,省高等厅及京师地方厅从四品,请简。掌督领本厅各员行使审判事宜,并监察下级审

  • 御院通进

    官名。金置,属閤门司。秩从七品,掌诸进献礼物及荐享编次位序。

  • 名位

    指官爵品位。《左传·庄公十八年》: “王命诸侯,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 惠民药局

    官署名。宋朝始置。原为熟药所,隶太医局。徽宗政和四年(1114)由太医局分出而置,改名惠民药局。南宋高宗绍兴六年(1136)置行在熟药东、南、南、北所。后诸州亦置。十八年,改京师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二

  • 西屏大将军

    将军名号。新莽末年更始政权置,曾以申屠建任之。杂号将军名,西汉末年更始置,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刘玄刘盆子列传》:“更始遣定国上公王匡攻洛阳,西屏大将军申屠建、丞相司直李松攻武关,三辅震动。”

  • 前锋大将

    官名。北魏置。《魏书·源贺传》:“(源贺)从驾临江,为前锋大将。”

  • 夺官

    官吏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规定, 司法官惩戒的第一种为夺官,指革去现任官秩,并予以褫职。

  • 拱卫

    功臣号。宋朝以赐禁军诸班直将校。参见“功臣号”。

  • 重禄法

    宋朝特别法之一。神宗熙宁三年(1070)立仓法。吏人皆给厚俸,称“重禄法”。领取重禄吏人称“重禄公人”,重禄公人受贿或勒索,即从严惩罚。朝廷各司及监司、各州皆行之,以图养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