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仆寺
官署名。即太仆寺,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太仆寺。
官署名。唐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太仆寺为司仆寺,以司仆寺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旧。参见“太仆寺”。
官署名。即太仆寺,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太仆寺。
官署名。唐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太仆寺为司仆寺,以司仆寺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旧。参见“太仆寺”。
官署名。明朝置。为内府掌更鼓之处。以有罪内官司其事。每夜五人,轮流于玄武门楼打更。例只一更一人上楼,不许携灯,风雨无阻。宫廷祗应机构。明置,凡有罪宦官,谪司其事。每夜五名,轮流上玄武门楼打更,自起更三
官名。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治所在今西藏拉萨市东郊蔡公堂,由掌握搽里八派主寺的噶尔氏贵族充任。
郡分职吏名。南朝梁置,掌领游军。《梁书·武帝纪下》载大同七年(公元541年)诏书述游军之弊说:“又复多遣游军,称为遏防,奸盗不止,暴掠繁多,或求供设,或责脚步。又行劫纵,更相枉逼,良人命尽,富室财殚。
见“驻藏大臣”。官名。清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置,员额二人,简称驻藏大臣,统理前藏、后藏地方事务,均驻前藏拉萨。每年有一人轮流往后藏巡视边界,操阅藏兵。后减办事大臣为一人,添设帮办大臣一人,分驻前
官名。汉置太子厩长及丞,为太子属官,属太子詹事。东汉属太子少傅,秩四百石,主车马。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排一人,正六品,副军校充,奏补。掌辖全排。军官名。清末始置于新军,为队下所属各排之长,统领一排士兵。民国时期沿置, 为连所属军官, 管
战国至秦汉。以粮食作为官吏俸禄的制度。战国时官僚制度形成,不再用封邑作为官禄,而采用谷石禄制,以便于官僚的任用和罢免。其时各国奉禄的计量单位不一,卫国以“盆”计,有千盆、五百盆等级(见《墨子·贵义篇》
见“工部榷关监督”。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本为汉代察举科目。神龙三年(公元707年)诏举,苏晋等五人及第。
官名。明朝工部所属营缮所置,二人,正八品,为所正之贰,以诸匠之精艺者为之。南京工部营缮所置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