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木务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三司胄案,掌收纳诸路水运竹木、竹索,抽算诸河商贩竹木,以供营造之用。设勾当官一人,以京朝官或閤门祗候充任。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并归将作监。
宋将作监所属机构。掌收受诸路水运木材及抽算诸路水运木材及抽算诸河商贩竹木,以供营造之用。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三司胄案,掌收纳诸路水运竹木、竹索,抽算诸河商贩竹木,以供营造之用。设勾当官一人,以京朝官或閤门祗候充任。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并归将作监。
宋将作监所属机构。掌收受诸路水运木材及抽算诸路水运木材及抽算诸河商贩竹木,以供营造之用。
审判参议机构。唐置,《新唐书·刑法志》说:“穆宗童昏,然颇知慎刑法,每有司断大狱,令中书舍人一人参酌而轻重之,号‘参酌院’。”其后大理寺少卿崔杞上言, 以为参酌之名不正,遂罢废。
官名。南齐置。《南齐书·王奂传》: “校籍郎王植属吏部郎孔琇之以校籍令史俞公喜求进署。”
官名。北宋初置,属东班诸司使,通常不领本职,仅为武臣及医官迁转之阶。亦称西绫锦使。真宗咸平元年 (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改为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
官署名。三国魏置,长官为掾。见《三国志·高堂隆传》。官署名,三国魏置,掌管会计,其长官称计曹掾。参看“计曹掾”条。
即“管粮同知”。
官名。北周置。《北齐书·源彪传》:“武平七年(576),周武平齐(彪),与阳休之、袁聿修等十八人同勑入京,授仪同大将军、司成下大夫。”正四命。
即钱谷师爷,简称“钱谷”,见“钱谷”条。
官署名。战国秦国置。主管官营手工业。《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县工新献,殿,赀啬夫一甲。”
官名。金朝置,战时掌征集物资等事。
参见“太弟中卫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