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刑司
官署名。即“理刑清吏司”。
官署名。即“理刑清吏司”。
即“燕京行尚书省”。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三年 (1070) 始置,选异姓朝臣充任,员二人,为大宗正司属佐,掌纠合宗室而检防训饬之。官名。南宋置,见“大宗正司”。
官名,三国魏置,为郡太守的佐吏,掌郡的财政会计。《三国志·魏书·高堂隆传》:“犊民酉牧,年七十余,有至行,举为计曹掾;帝嘉之,特除郎中以显焉。”
官名。掌管抄写文字的小吏。宋朝欧阳修《归田录》:“余六人者,欢然相得,群居终日,长篇险韵,众制交作。笔吏疲于写录,僮史奔正往来。”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四品,隶上都留守司,职掌同大都兵马司。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设,置指挥使三员,副指挥使二员。
官署名。北魏置,属尚书省。管理南方州郡的考课、选举、辞讼以及巡察等事务。以南部尚书为长官,下设有南部大夫、南部长、南部令、南部郎、南部主书等属官,以及由内廷派驻的南部给事中、给事等,亦有以他职兼理曹事
官名,即郡太守。王莽改郡太守曰连率。《后汉书·耿弇传》:“父况,字侠游,以明经为郎……后为朔调连率。”《后汉书·马援传》:“及莽败,援兄员时为增山连率,与援俱去郡,复避地凉州。”
造币机构名。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四月在天津建成户部造币总厂,设提调一人经办。户部改为度支部后,改属度支部直辖,掌铸造国家货币。总厂仍设于天津,并于武昌、成都、云南、广州四处设分厂,奉天亦暂
官署名。简称柔远司。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掌理外札萨克各部、旗王、公等及各地喇嘛之俸禄、朝贡、随围、赏赐、燕飨等项事务。顺治十八年 (1661) 置。康熙三十八年 (1699) 分为前、后二司; 乾
即“承御中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