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都督
官名。北魏置为统兵武臣,位在大都督之下。西魏亦置。元末朱元璋置为大都督府副长官,正二品。吴元年(1367)更定官制,改置为大都督府长官,正一品。明洪武十三年(1380)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遂置为各府长官。永乐元年(1403)设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后再改行在五军都督府,十八年置南北两京五军都督府,均置为长官。并充任各省、镇镇守总兵官、副总兵。遇大征讨,则挂将军、大将军、前将军、副将军印,统兵出征,回师交印。任各府掌印及佥书者,均有公、侯、伯勋爵者。
官名。北魏置为统兵武臣,位在大都督之下。西魏亦置。元末朱元璋置为大都督府副长官,正二品。吴元年(1367)更定官制,改置为大都督府长官,正一品。明洪武十三年(1380)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遂置为各府长官。永乐元年(1403)设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后再改行在五军都督府,十八年置南北两京五军都督府,均置为长官。并充任各省、镇镇守总兵官、副总兵。遇大征讨,则挂将军、大将军、前将军、副将军印,统兵出征,回师交印。任各府掌印及佥书者,均有公、侯、伯勋爵者。
官名。西汉属太常,掌守陵园,东汉沿置,员一人,秩三百石。南朝宋华林园丞亦省称园丞。唐朝太子家令寺典仓署掌九谷、庶羞及园圃种植之事,亦置园丞二人。1、官名,为陵园丞的省称,为陵园令之副,属太常。《后汉书
官署名。① 西魏、北周冬官府置,掌金属矿藏、冶炼及加工制造,长官为中大夫,有小司金下大夫、 小司金上士、 小司金中士,统锻工上士及典艹、冶工、铸工、函工、雕工等中士。② 即尚书省户部金部
官名。元置,为上林署令丞的佐官,见“上林署”。
官名,即郡吏,汉置,为太守的下属官吏,其职不同,所掌亦异。如五官掾,掌功曹及诸曹事;其监属县,有五部督邮等。《后汉书·冯异传》:“汉兵起,异以郡掾监五县。”
春秋战国时期称出使来聘的别国卿大夫。《周礼·地官·大司徒》: “大宾客,令野修道委积。”贾公彦疏: “案《大行人》,诸侯来朝曰宾,卿大夫来聘称客。”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仪局。员二人,从九品。唐朝为正八品,协助司籍、典籍掌管四部经籍,教授笔札之事。宋属尚书内省,员二人,正八品,职掌如故,金同唐、宋制,置二人。明朝置为宫中
官署名。唐初秦王、齐王府所领侍卫府之一,置统军一人,掌领亲事,侍卫陪从; 又有长史、录事及兵、铠曹参军事、库直等属; 太宗贞观(627—649)以后不分左、右。见“亲事府”。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十月置,为民国政府五院之一,是全国最高立法机关,掌理议、决法律、预算、大赦、宣战、媾和、条约及其他重要国际事项。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由国民政府委员担任;设立法委员四十九人至九十九人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宫苑副使、左右骐骥副使、内藏库副使置,为从七品武阶官,属大使臣。清置为散阶称号,乾隆二十年(1755)改武德将军置,为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五品之封赠。三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每方置一人,掌本方行政事务,下设小畿伯下大夫、小畿伯上士、小畿伯中士以佐其职,领畿大夫下大夫等官属。正五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