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湖广清吏司

湖广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湖广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湖广(湖南、湖北)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湖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仓科、金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国子监,教坊司,在京茂陵等八卫及兴都留守司之俸饷。南京户部亦置湖广清吏司,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设郎中、员外郎、及笔帖式、经承若干人。分置民科、支科、金科、仓科、火房等机构分办司务,兼掌耗羡银两之动支。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② 明清刑部诸司之一。掌理湖广(湖南、湖北)刑名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湖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兼掌右军都督府、天财库、在京留守右等九卫及渤海千户所等处刑名之事。南京刑部亦置,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及经承若干人,兼掌收办湖广道御史、荆州将军之文移。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猜你喜欢

  • 保长

    乡役名。宋朝始置。神宗熙宁元年(1068),王安石变募兵而行保甲之法。三年,始令民间联比以相保任。每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有能力者一人为保长。掌率同保之人维持治安。清朝地方编户中亦设。顺治(1644—16

  • 闾长

    一闾之长,民国时有此乡吏,由闾邻居民会议选任,掌理闾中事务。(1)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设置,为村公所的组成人员。见“村公所”。(2)国民党政府时期,市的基层组织在坊之下有闾、邻两级,邻由三至七户组成,闾

  • 铜印

    铜质官印。汉朝吏秩比二百石以上,比二千石以下的官员皆授铜印,绶带以官秩高低有黑、黄之分。秩比六百石以上,铜印黑绶; 比二百石以上,铜印黄绶。后或沿用。南朝齐尚书令、仆、中书监、令、秘书监、丞、太子二率

  • 油漆衙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油漆房屋等建筑物及用具等。

  • 殿前都指挥使

    官名。五代后周太祖广顺二年(952)置,总领殿前诸班。宋初沿置,位在殿前都点检之下,废殿前都点检后,遂为殿前司长官。掌殿前诸班、诸直及步骑诸指挥之名籍,凡统制训练、番卫、戍守、迁补、赏罚,皆总其政令。

  • 上夫人

    妃嫔名号。十六国汉置。《晋书·刘聪载记》: “聪大怒,命斩之。上夫人王氏叩头乞哀,乃囚之诏狱。”

  • 左右平

    官名合称,即左平和右平,为廷尉属官。汉置,掌刑法审判。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秩皆六百石。东汉沿置,左右平各一人,掌平决诏狱。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后汉书·百官二·廷尉》。

  • 有秩吏

    年俸百石的官吏。战国秦国称俸禄百石以上为“有秩”,百石以下称“斗食”。《睡虎地秦墓竹简·金布律》:“都官,有秩吏及离官啬夫,养各一人”。

  • 中京学

    官立学校。始置于辽道宗清宁元年(1055)。设博士、助教各一员。

  • 绣衣使者

    官名。即“绣衣直指”见“绣衣直指”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