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司
官署名。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时北洋政府设置,属农林部。掌下列事项:一、水产的监理、保护;二、渔业的监理和保护;三、公海渔业的奖励;四、渔业团体;五、其他。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分理司事。次年本司撤销。
官署名。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时北洋政府设置,属农林部。掌下列事项:一、水产的监理、保护;二、渔业的监理和保护;三、公海渔业的奖励;四、渔业团体;五、其他。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分理司事。次年本司撤销。
唐代考课之制,司考与校考均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其中校考的九等。其划分是以“善”与“最”综合考虑,每等均有具体的规定:一最四善为上上;一最三善为上中;一最二善为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抗日战争时期设置,属军事委员会。掌理关于伤亡官兵的褒扬抚恤及其遗属的救济。
①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于四方使署下置,掌互市,有监、副监。唐朝改隶少府监,每监,监一员、丞一员、价人四员,掌交易马驼驴牛等事; 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为通市监。②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官名。唐昭宗天祐三年(906)置,五代后梁因之。掌检校皇城启闭与警卫。宋朝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降为正七品
官署名。南宋孝宗淳熙九年(1182)置,设提领一人,监官二人,掌桩管米收藏之事,非奉朝廷指挥不许支拨。属吏有职级一人,主管文字一人,贴司一人,手分一人。隶司农寺。
宋朝乡役名。神宗时行保甲法,每五十户为一大保,设大保长一人,负责治安。后改二十五户为一大保,以大保长取代原乡役耆长。
官名。清朝掌管行营政令之长官。光绪(1875—1908)初年置,六人,由宗室王公、蒙古王公及满大臣内特派兼管。下属有办事章京十六人,掌章奏文移,由护军参领兼任。官名。清置,为总理行营事务处的主官,见“
集贤殿修撰、集英殿修撰简称。
官名。隋文帝杨坚仁寿四年(公元604年),设安抚大使,由行军主帅兼任。唐朝各州如有水灾旱灾,便派巡察、安抚或存抚等使臣巡视抚恤;如由节度使兼任,则另有副使。到宋朝,安抚则为掌管一方军事和民政的官,称安
吏员名。宋代置于诸州:与帐司共掌攒造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