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比换

比换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和吏人转迁的一项规定。朝廷内外各司吏职,原该年劳补官者,依法准许自愿改换相应官资,注拟差遣,称“比换”。官员亦可比换其他类别的相应官资。

猜你喜欢

  • 掌醢署正

    官名。明、清皆置,为掌醢署长官。详“掌醢署”条。

  • 宣明殿学士

    南朝陈文学侍从官名。《陈书·姚察传》: “补宣明殿学士,除散骑侍郎、左通直。”

  • 白间局丞

    官名。北齐置。见“白间局”。

  • 提举万寿观

    宋朝宫观官名。仁宗至和元年(1054),始以观文殿大学士晏殊为之。后授例置官。品秩稍低者,则为同提举。

  • 国司马

    周朝大司马所属小司马、军司马、舆司马等各级军事长官统称。《周礼·夏官·都司马》: “以国法掌其政学,以听国司马。”郑玄注: “国司马,大司马之属皆是。”

  • 典翼刑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翼王府典官之一,掌刑狱。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

  • 行破贼都尉

    官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领兵征伐或镇守。行:代行某某职事。《三国志·吴书·凌统传》:“(孙权)拜统别部司马,行破贼都尉。”

  • 典乐人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官比诸房禁防。七品。

  • 院长

    ① 唐朝指御史台三院御史之为首者,分别主持三院院务,遂以其为御史之别称。见赵璘《因话录》卷五。②唐朝拾遗之别称。见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③唐朝翰林学士院之翰林学士承旨。《新唐书》卷一三

  • 大理院推丞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正四品。分刑科推丞与民科推丞,俱请简。刑科推丞,为刑科之长兼第一庭庭长,掌第一庭审判事并调度刑科一切事宜。民科推丞,为民科之长兼第一庭庭长,掌第一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