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典翼刑

典翼刑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翼王府典官之一,掌刑狱。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

猜你喜欢

  • 刑民科

    官署名。清末各省提法使司所属机构。掌各级审判厅的设废、辖区变更,稽核检察事务,以及各类案件的统计上报事宜。置科长一人,一等科员 一人,二等科员一至四人。

  • 王国相

    皇子封王,其郡为国,置相一人。汉初称丞相,景帝中五年改丞相曰相,俸二千石;初只统众官,成帝更令相治民,如郡守。有长史,如郡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参看“王国”条。官名。汉初始置

  • 小县伯上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职掌参见“县伯中大夫”。

  • 国务院印铸局

    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内部机构之一。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七月十六日公布的《印铸局官制》规定,其职掌如下:一、印刷官文书用纸;二、制造勋章、徽章、印信、关防、图记等;三、刊行公报、职员录、法令全书

  • 御药院勾当官

    官名。宋置,为御药院的主官。见“御药院”。

  • 计簿

    汉朝郡国县根据国家的考察科目,每年都编写一部汇报总册,称为计簿,其内容科目包括辖区内的户口人数、垦田亩数、钱谷出入,盗贼多少等,年终上报,县报郡,郡国报朝廷。其后,魏、晋、南朝因之。

  • 沉沦草泽科

    科举制科之一。宋代设置,属于不遇类科目,于仁宗时诏举之。

  • 律例馆提调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顺治二年(1654)设律例馆,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为提调。乾隆七年(1742),律例馆并入刑部,仍设提调官一人,以刑部司员兼充。后定满、汉各四人、掌章奏、文移、管理吏役及

  • 并省尚书左仆射

    官名。北齐置。佐并省尚书令管理并州尚书省事务。地位略低于京师尚书左仆射。其职掌与“尚书左仆射”略同。

  • 尚右郎官

    官名。南宋以吏部郎官改称,参掌尚书右选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