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学司计
见“武学直学”。
见“武学直学”。
清礼部内部机构。掌缮写满、汉文字题本。本房与清档房的分工不是满、汉文字之分,而是办奏折与题本之分。设堂主事满一人,汉军一人,笔帖式若干人。
参见“师爷”。清代州县掌管刑事审判案卷的幕友称刑名师爷。
官名。北魏置。指在正员之外添授的谏议大夫。前废帝普泰元年(531),诏此职得俸而不给力,老合外选者,依常格,其未老欲外选者,听解此职。朔望入朝,若正员有缺,随才进补。
官员惩罚方式之一。汉制,凡诏丞相诣廷尉诏狱,不论有罪与否,受诏后即须自裁。有时皇帝虽不明令处死,只遣尚书令赐酒十石,牛一头,受赐的丞相便须自杀。其后历代凡大臣有罪,为顾全其体面,往往赐死,令其自杀。如
官名。汉、晋、十六国后赵皆置。法曹低级官吏,掌文书庶务。官名,汉置,掌本曹文书。《后汉书·百官一·太尉·令史》:“閤下令史主閤下威仪事,记室令史主上章表报书记,门下令史主府门,其余令史各典(本)曹文书
仓部郎中、仓部员外郎通称。
即“拨历”。
官名。见“大理少卿”。官名。北魏始置廷尉少卿,北齐称大理寺少卿,为大理寺的副长官,历代沿置。唐制少卿二人,从四品上。明制左右少卿各一人,清制少卿满汉各一人。详见“大理寺”。
官名。宋朝使相、宣徽使及宰相官至仆射、东宫三师者,即二品以上官,出领州、府,则为判州、判府。三品及三品以下官,出领州、府,则为知州、知府。
官名。隋朝行台省食货监次官,置一员,视从八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