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政务次长

政务次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在各部部长之下,设次长二人,一称政务次长,一称常务次长。次长之分为政务与常务两职,其制起源于西方内阁制国家,尤其是英国。英国内阁阁员即各部部长都由国会议员兼任,他们经常须出席国会参加议案的讨论,对抗反对党的抨击,为政府辨护,并答覆议员提出的问题。英国国会是由贵族院与下议院组成的,两院开会时彼此的议员不能出席或列席对方的会议,因此,英国于部长之外设政务次长,部长与次长由两院议员分任,如果部长是贵族院议员,政务次长便由下议院议员担任,反之亦然。这样,关于部的事务在两院中都有人出席辩护。可见政务次长设置的目的全在于对付国会。至于常务次长,是各国都有的,其职任在主持部内一切事务。有关政策的由部长决定,普通的则均由常务次长决定。国民党政府的情形与英国不同,不分上下两议院,只有一个立法院,但也分设政务次长与常务次长,按照当时法律规定,都是辅助部长处理部务,一般地说,政务次长是“对外”的,常务次长是“对内”的。例如出席行政院会议,部长如果因病或因事不能出席,便可由政务次长列席。常务次长是管理一切部务的。但是在事实上因人事等原因,也不一定照此分工的方法实行。在一个时期,各部的部长出席行政会议,政务次长与常务次长均可同时列席。有的部的常务次长在做政务次长的工作,有的部政务次长在做常务次长的工作;另有些部按事务的性质把部务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由政务次长处理,一部分由常务次长处理。另外,有些本应由常务次长处理的事却由部长直接主持。例如关于部内的人事,本来应当是取决于常务次长的,但事实上各部的部长对此都十分重视,不肯假手于常务次长。照理论上说,常务次长应当是不随部长进退的,只有政务次长应随部长进退。事实上则常务次长亦有同部长进退或因政治人事关系而进退之例。

猜你喜欢

  • 超擢

    即超迁,指官员不拘资格及年资的升迁。《明史》卷一三八记明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帝谓吏部曰:‘资格为常流设耳,有才能者当不次用之。’超擢者九十五人。”同书《严讷传》记严讷于世宗时代郭朴为吏部尚书

  • 内安乐堂

    宦官事务机构。明置,堂址在西苑金鳌玉桥西、星门迤北、羊房夹道,有掌司总其事。凡宫人病老或有罪,先发此处,待年久方再发往皇城外的浣衣局。

  • 属官

    即下属官员、部下、属下。《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常)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医六令丞。”“(卫尉)属官有公车司马、卫士、旅贲三令丞。”“(太仆)属官有大厩、未央、家马三令,各五丞一

  • 右署侍郎

    官名。见“右中郎将”。

  • 三司推勘院

    官署名。宋太祖开宝八年(975)置,设知推勘院事一人,不久废。仁宗嘉祐五年(1060),设三司推勘公事一人,以京朝官充任,掌推劾盐铁、度支、户部三部公事。神宗元丰元年(1078)罢。官署名。宋开宝八年

  • 中书监

    官名。魏晋南北朝为中书省长官之一。三国魏文帝初年分秘书置中书省,以秘书左、右丞刘放、孙资分任中书监、令,并掌收纳章奏、草拟及发布皇帝诏令之机要政务,皆位三品,无所轩轾,唯入朝时监班次略高于令。职权甚重

  • 宁夷护军

    官名。西晋置。《晋书·庾亮传》: “(庾统)出为建威将军、宁夷护军、寻阳太守。”参见“护军”。

  • 搜简科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诸三十二年 (1906) 设。掌陆军建设之章制,筹画军队之征兵、配备,负责军队之征发、调集,兼管驻外武官和外国驻华武官等涉外事。置科长、科员、录事。

  • 提点铸钱司

    官署名。或名提举坑冶司。宋朝置,掌收山泽之利,鼓铸泉货,以供国家之用,设提点坑冶铸钱公事等官领之。凡地利所入及铸钱,岁有定额,视其盈亏而行赏罚。参见“提点坑冶铸钱公事”。

  • 宣毅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与镇兵将军等代旧四中郎将;普通六年(525)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七班,与四中郎将并置。陈沿置,拟四品,比秩中二千石。如加为宣毅大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