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军国事
指参与评决军政大事。《三国志·濮阳兴传》: 孙休“征兴为太常、卫将军,平军国事。”
指参与评决军政大事。《三国志·濮阳兴传》: 孙休“征兴为太常、卫将军,平军国事。”
官名。宋朝初年置,以朝臣充任,使出守各郡,以革五代藩镇之弊。掌总理郡政,宣布条教,导民以善而纠其奸慝,以时劝课农桑,旌别孝悌,及赋役、钱谷、狱讼之事。
宋朝举人参加解试的一种手续。又称请解。即举人向州、府或转运司、国子监、太学等投纳家状,申请应举。获准后,方许参加解试。科举制度中参加解试的一种手续。唐制是由应试士子带着身份、履历证书至所在县申请应举,
清末设立的未决监。是拘留未判决或判决未定的被告人的场所,《大清监狱律草案》中称之为“留置所”。
明代皇帝直辖的宿卫军。见“京卫”。
宋朝宫观官名。神宗元丰五年(1082)置,以诸司使以上武臣充任。参见“宫观官”。
官制用语。宋朝差遣法之一。四川、两广、福建、湖南等八路文、武臣差遣,中原之人多不愿就任,因许本路及北方诸路在选官员随意选定窠阙,称八路官员“指射差遣法”。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四选
即“北 (大王) 院郎君”。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殿内省尚乘局置为长官,二员,正五品。唐朝殿中省尚乘局沿置,二员,从五品上,掌左右六闲御马; 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名奉驾大夫,咸亨元年(670) 复旧。玄宗开元二年
参见“大理寺左寺丞”。
官名。宋代诸州于少数民族聚居之处常置堡以为行政单位,与县同级,如泸州所属有板桥堡、政和堡。以堡主或知堡主管。金沿置知堡,从七品,其下设公使人均与县同,惟按户口多寡酌置司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