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厅
官署名。清末军谘府、盐政院,典礼院等下属机构。掌综理庶务。军谘府总务厅设军谘使管理厅务,盐政院、典礼院总务厅各设厅长一人。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中央行政各部均置(个别的部署事务厅),其主要职任为掌管机要,典守印信,编制统计报告,登记职员进退,纂辑、保存、收发各项公文函件,办理本部预算、决算,稽核会计,管理本部官产、官物,办理其他不属各司事务。各部总务厅一般不设主管的厅长,多由秘书或参事分掌。厅内组织一般分设四至五科,以设置文书、统计、会计、庶务等四科的居多。
官署名。清末军谘府、盐政院,典礼院等下属机构。掌综理庶务。军谘府总务厅设军谘使管理厅务,盐政院、典礼院总务厅各设厅长一人。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中央行政各部均置(个别的部署事务厅),其主要职任为掌管机要,典守印信,编制统计报告,登记职员进退,纂辑、保存、收发各项公文函件,办理本部预算、决算,稽核会计,管理本部官产、官物,办理其他不属各司事务。各部总务厅一般不设主管的厅长,多由秘书或参事分掌。厅内组织一般分设四至五科,以设置文书、统计、会计、庶务等四科的居多。
武官名。后梁有西南面招讨使,《资治通鉴·后梁纪一》记“弘农王以鄂岳观察使刘存为西南面都招讨使。”后唐有东南面招讨使,《资治通鉴·后唐纪四》记明宗天成二年(公元927年)“以东川节度使董璋充东南面招讨使
官署名。辽置,属北面皇族帐官,掌蜀国王岩木房族之事。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队(连)一人,正五品,正军校充,奏补。掌辖全队。官名,清朝设此官。清朝军制,一队之长称队官,为低级武官。
官名,汉置,为郡国佐吏,为集曹副长官,掌佐集曹掾上计和收录所属县的上计簿,兼掌粮谷输纳。参看“集曹”、“集簿”、“集曹掾”条。
官名。唐代左右春坊皆置赞善大夫,此似朝廷的谏议大夫。《新唐书·百官四上·左春坊》:“左赞善大夫五人,正五品上;掌传令,讽过失,赞礼仪,以经教授诸郡王。”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民科主管,掌理不服各省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
官名。清朝同知之一种。设于直隶天津府,奉天营口、金州厅,山东登州府、青州府,江苏苏州府,浙江嘉兴府、宁波府、台州府、温州府,福建福州府等地。以专理海防事务,故名。由各守道、巡道所辖,统于将军、督、抚。
官署名。南朝陈置,掌撰诏诰。《隋书·百官上》: “其有特发诏授官者,即宣付诏诰局,作诏章草奏闻。”
官署名。宋朝置,掌有关道教之事。初隶鸿胪寺,徽宗政和六年 (1116) 改隶秘书省。分左衔、右衔两院,各设道录领之。
官名。清朝总督、巡抚、将军的随从官。分文、武两种,文巡捕以本省之佐杂官充任,武巡捕以本省低级武官充任,分别负责宣传和护卫事。又,钦差官如主考、学政亦有临时之巡捕,由总督、巡抚指派。官名。清代将军、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