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置,满汉各一人,掌巡视五城(东西南北中五城),绥靖地方,剔除奸弊。其职掌与巡视五城御史完全相同。《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六科》:“雍正初,以六科内升外转,始隶都察院。凡城、仓、漕、盐与御史并
即“太子三校”。
官名。隋置,掌外国使臣贵贱等级及立功叙奖。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司士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秦始置廪牺令及丞,属内史。西汉置廪牺令、丞、尉,属左冯翊。《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廪,主藏谷;牺,主养牲。皆所以供祭祀也。”其实祭祀用的精米由导官供应,廪牺令丞只掌牺牲雁鹜之事。东汉属河
官名。正副各一人,为大清银行正副主官。见“大清银行”。
官署名。清朝盛京工部所属办事机构。顺治十六年(1659)置。设郎中一人为主官,又设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笔帖式若干人,皆为满员。掌理部分营作之事,并兼收苇税,染造色低、督造火药,供给柴薪。所辖满员四品
官名。明初户部、刑部所属山西部分置。参见“山西部”。
官名。明清大理寺之职官。明朝于大理寺设左、右寺正各一人,分掌左、右二寺事务,秩正六品。清初沿置,各设满洲、汉军、汉各一人。乾隆十七年(1752)改为左、右寺丞。
吏名。南朝宋置,郡属吏,掌笔墨。见《宋书·赵伯符传》。郡门下吏名。南朝宋置,《宋书·赵伦之传》载:子伯符,“为丹阳尹……典笔吏取笔不如意,鞭五十。”典笔吏当是属于小史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