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录书

录书

亦作录疏。清朝指对“红本”之钞录。定制,六科每日到内阁领出红本,除钞发有关衙门执行外,另做摘录二份,“通本”钞贴黄,“部本”摘重点,均按月汇钞于册。一份送内阁备修史,称“史书”,一份存科备编纂,称“录书”。录书原存放于午门外两庑,清末民初时损毁而不知下落。史书现保存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猜你喜欢

  • 司封郎官

    司封郎中、员外郎通称。

  • 东织室令丞

    官名。见“织室令”。

  • 伯父

    天子对年长的同姓诸侯之称。《仪礼·觐礼》:“同姓大国则曰伯父,其异姓则曰伯舅。”《汉书·贾谊传》:“今自王侯三公之贵,皆天子之所改容而礼之也,古天子之所谓伯父、伯舅也。”注:“师古曰:天子呼诸侯长者,

  • 大相

    官名。吐蕃官,曰论茞,亦号大论。

  • 四等县

    县的等级之一。见“一等县”。

  • 总知翰林院事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非常置,总领翰林院之事。

  • 右金吾街司

    见“金吾街仗司”。

  • 山师

    官名。周朝置。掌管山林贡赋。《周礼·夏官》有“山师”,“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掌山林之名,辨其物与其利害,而颁之于邦国,使致其珍异之物”。官名。周设此官,掌邦国山林

  • 丹阳诏狱正

    官名。南朝梁置,属丹杨尹。虞荔曾任此职。见《陈书·虞荔传》。

  • 警务处

    官署名,民国置,为一省最高警务机关,直属省政府,掌理全省警察事务。设处长一人,总理处务并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及全省各警察机关。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一月二十三日公布《各省区警务处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