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沐奉御、副奉御
官名。元置。掌皇帝沐浴之事。属侍正府,参见该条。
官名。元置。掌皇帝沐浴之事。属侍正府,参见该条。
官名,三国魏置,为典农都尉的属吏,有的掌稻田除草等。《三国志·魏书·邓艾传》:“为都尉学士,以口吃,不得作干佐,为稻田守丛草吏。”参看“典农都尉”条。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九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署名。清末设置,配置在地方审判分厅内。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法部奏定各直省省城、商埠审判厅、检察厅的厅数及设官员额,规定地方检察分厅不设检察长,分厅职掌与其他官员的设置,均与地方检察厅相同。参见
官名,汉中尉、属国都尉、西域都护之属官皆有丞、司马、千人;如淳说,凡此“千人”,皆官名也。韩延寿为东郡太守,冯奉世长子谭为天水司马,皆有“千人”,而如淳又说:“千人、司马,皆不治民也。”司马、千人,皆
官名,为左冯翊属官,掌池沼灌溉、保护河渠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见“少府监②”。
明朝户部总科佐贰官。洪武六年(1373) 置,二人,协掌科事。十三年罢。
官名。唐置,为采访处置使的佐官,员额二人。后改为“观察支使”,参见该条。
官名。北魏前期王国属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九品下。
参见“左中兵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