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元至元二十七年(公元1290年)置,隶詹事院。三十一年(公元1294年)改隶徽政院。秩从五品,掌事产、户口、钱粮、造作等事。设达鲁花赤一人,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拟先锋将军等号,大通三年 (529)定制后,改拟伏波将军等号。
官署名。北宋仁宗康定元年 (1040),合并奉宸五库置,掌收储金银珍宝,以供宫廷须索。设监官二人,以入内内侍充任; 提点一人,以内侍都知充任。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隶太府寺。官库名
官名。金置,属仪鸾局。员额二人,一人掌给受铺陈诸物;一人掌万宁宫收支库。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设军衡司,南京临时政府于陆军部设军衡局,以局长为主官,分任官、赏赉两科。北洋政府时期复设“军衡司”。参见该条。
官制术语。指以黄金为装饰的斧,本为帝王征伐专用。《尚书·牧誓》: “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后成为皇帝出行时的仪仗。三国以后极少数重臣在出征时假授黄钺,为皇帝授予的最高恩赐。其拥有的权力大于使持节
也称相者,待诏官之一,掌相面。《后汉书·皇后纪》:“相工茅通见后,惊,再拜贺曰:此所谓日角偃月,相之极贵,臣所未尝见也。”《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广陵思王荆》:“窃见诸相工言王贵,天子法也……其后荆复
官制用语。又称增给,宋朝官员的一种加俸。宋制,有官、职、差遣之别,除本官正俸料钱、衣粮外,带职与任差遣则另加钱、米等,称为添支。北宋前期,权三司使、知开封府,百千;权发遣三司使,五十千; 玉清昭应宫、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贞元十年(公元794年)诏举,张平权等二人及第;长庆元年(公元821年)诏举,崔郢及第。
学校名。清朝国子监太学生在学肄业之处。雍正九年 (731) 置。经国子祭酒孙嘉淦奏准,获赐毗连国子监街南官房一所,为助教等官及肄业生居往,遂有此称。设正、副管学官各一人,常川住学、管理学内事务。学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