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魏置。《魏书·恩幸传》: “(常)季贤起于主马,世宗初好骑乘,因是获宠。位至殿中将军、司药丞,仍主厩闲。”
妃嫔封号。南朝宋孝武帝孝建三年(456)始置,位比相国。与贵嫔、贵人合为三夫人。后世多沿其名,然位之尊卑不同。齐初不设,至武帝永明(483—493) 中复置。陈亦设。均为三夫人之一。隋炀帝因置,与淑妃
官名。金明昌元年(公元1190年)置,员额二人,从九品,掌检讨典礼。以品官子孙及终场举人,同国史院汉人书写例,试补。
官名。元置,为修内司的主官,见“修内司”。
武官名。辽置, 见“五京都虞候司”。
官名。清康熙十四年(公元1676年)置口外游牧察哈尔八旗,设总管、副总管等以统领之,属在京蒙古都统兼辖。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改置察哈尔都统,驻张家口,掌察哈尔的军政及察哈尔八旗(原为察罕诺门
官名别称。唐、宋指御史台六察。明初沿称御史台。御史台废罢后,亦沿称都察院。
官名。清朝地方各州之副职。明朝称州同知,清沿置,改称州同,以别于各府之同知。无定员。从六品。与州判分掌督粮、捕盗、海防、水利诸事。全国共设五十二人,属直隶州者二十,例以举人除授;属散州者三十二,例以兵
即副职,正官的佐属,犹今之“第二把”,掌佐正职官员行职事。《三国志·魏书·明帝纪》:“进同谋略,退为副佐。”
明朝为总督、巡抚之代称。清朝为提督或总兵加提督衔者之尊称。明代称总督、巡抚为“军门”。清代称提督为军门,如总兵加提督衔的,也尊称军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