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于洪武二十九年(1396)于詹事府左春坊置。一人,从八品。与左、右司直郎及右清纪郎掌太子东宫弹劾、纠举之事。不常设。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改八品。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北枢密院官员,低于北院林牙。官名。宋制于奏状意有未尽,摘要别书于后,称为贴黄。辽于北枢密院置知北院贴黄,掌奏状贴黄之事。
官名。①宋朝巡视安抚地方之特遣官员。宋制,地方诸州遇有灾伤,则遣廉访民瘼之官员,有巡抚大使、副大使、安抚使、副使等,其官卑者不加使名,只称巡抚。以其职责为巡视安抚,故名。为临时性设置,事毕则解。② 明
官名。清末置,左右各一人,为理藩部的副长官。见“理藩部”。
明代五军营附属营之一。见“殚忠营”。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广西海北道肃政廉访司改立,仍置司静江,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
官名。①汉朝郡府属吏,地位较尊,不领具体职掌。《后汉书·周磐传》:“太守韩崇召(蔡顺)为东阁祭酒。”②王府、公府、丞相府、将军府僚属。东汉献帝建安元年(196)曹操为司空时置,《三国志·邴原传》引《原
唐、宋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九寺卿通称。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尚书左选、尚书右选,吏部考功,户部右曹、金部、仓部,刑部都官,工部、秘书省、太常寺、大晟府、宗正寺、大理寺等部门,皆曾先后设置,主管有关杂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