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司幄
见“副司幄”。
见“副司幄”。
①唐、宋官职名。唐朝于东都洛阳分设略同于京师之官府,于此任官者称“分司”。除分司御史有监察之责外,其他分司官员均属闲散之职。宋朝沿唐制,于西、南、北三京设。多用以安置老疾不任吏事者或责降官员。自哲宗元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司环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王莽置,掌察举非法。见《汉书·王莽传》。
官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设置,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
即党长、里长、邻长的合称。北魏孝文帝太和十年(486) 从李冲之议设立。为地方基层行政官吏,邻长管五户,里长管五邻,党长统五里。负责核实户籍,以便征发赋役。多由当地豪门担任,最初复除征役,后役调全免。
即“太子中舍人”省称。明太祖洪武 (1368—1398) 初曾定为东宫官名,十五年罢。
即“南北选”。
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之首,主管宫内事务。《大魏宫内司高唐县君杨氏墓志》:“(自文绣大监)改授宫大内司。”(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三六)参见”内司”。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明朝按察使之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