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侯国官

侯国官

官类名。侯国既是政区,也是汉代至南北朝地方政权的组织形式之一,其地位相当于县。汉初实行郡县与分封的双轨制,列侯的封国称为侯国。分封功臣为列侯,其目的也和封同姓王一样,都是为了拱卫汉代的中央政权。西汉侯国是相当于县的行政单位,有的侯虽仅食一乡,然皆脱离原来的县而独立为侯国。至东汉时,除县侯外,还有都乡侯、乡侯、都亭侯、亭侯各级,都乡侯以下不再从原来的县划出而另立为国,仅食封户的租税而已。至于侯国的官制,西汉初,侯在其国内可以自行设置官吏,征收赋税;至武帝时改侯国令、长为相,由中央直接派遣,主治民,对列侯不称臣,但将其应得户租交与列侯。由于武帝以后取消了侯国自置官吏、征收赋税的权力,而由朝廷直接控制的侯国相来治民,相以下的官属当与县同,是上属于郡国的独立系统,因而相并不是侯的臣属。侯的官属惟有家臣,据《汉书·百官公卿表》所记,西汉时有家丞、庶子、行人、洗马、门大夫五职,东汉时裁省行人、洗马、门大夫,仅留家丞、庶子两职,其所食封户不足一千的则仅置家丞一人。三国魏沿置侯国,其设官有相,职如县令;家臣有家令、家丞、傅、监国谒者、庶子、文学等。晋与南朝亦置侯国,以相当县令、长之职;家臣之制不详。自汉武帝以至南朝,名义上虽置侯国,其实侯只是寄食所在县邑的一个寄生阶层;北朝的侯则惟有食邑,连名义上的侯国亦不设。

猜你喜欢

  • 公府法曹

    公府诸曹之一。西汉始置,属丞相府,东汉改属太尉府。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法曹主邮驿科程事。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置法曹掾、属各一人。三国魏咸熙元年(公元264年)相府复置法曹掾、属各一人,秩第七品;蜀

  • 经制边防财用司

    即 “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司”。宋代“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司”的简称,见该条。

  • 民政厅

    官署名。省行政机关之一,民国置,掌理全省民政,凡所属县市行政官员的任免,以及警察、保卫、选举、赈灾、卫生行政、礼俗宗教、禁烟等皆属之。设厅长一人,总理厅务,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及所辖机关。厅长由行政院就省

  • 国防部人事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国防部长,掌理本部人事。设司长(中将或同等官)、副司长(少将或同等官)各一人。司内分设筹划、军职铨叙、文职铨叙、教育、福利、军法六组,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组员为上尉至上校

  • 初级检察厅

    官署名。清末地方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后始设于京师、东三省等地,宣统二年 (1910) 各省渐设。掌对同级审判厅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官一人,并录事等。官署名。清末始设,配置在初级

  • 十八族元帅府

    官署名。元朝置,掌岷州十八族军民政务,隶于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秩从三品。设达鲁花赤、元帅、同知、知事各一员。

  • 总统府政治顾问

    北洋政府总统府军事处的属官。见“总统府军事处”。

  • 凤池

    魏晋南北朝中书省别称凤凰池的简称。唐以后又作为宰相的别称。参见“凤凰池”。唐以前指中书省,唐以后指宰相职位。《南齐书·刘瓛传》,“上欲用瓛为中书郎,使吏部尚书何戢喻旨。戢谓瓛曰:‘上意欲以凤池相处,恨

  • 僭号

    冒用尊号。《春秋经·哀公十三年》: “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杜预注: “夫差欲霸中国、尊天子,自去其僭号而称子,以告令诸侯。故史承书之。”官制用语。1、与当时帝王对抗而自称帝王者,站在当时帝王的立场

  • 巡视京通各仓御史

    官名。明清都察院专差御史之一。明朝设巡视仓场御史、提督京通二仓御史,不时巡查。清朝沿设。初差一人,其后差、停不定。雍正五年(1727)定京、通仓各差一人,乾隆四十三年(1778)增差内仓一人。因巡仓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