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北京清吏司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初置户部北平部,二十九年改属部称清吏司,遂为北平清吏司。永乐元年(1403)改户部北平清吏司而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主事二员,分民、度支、金、仓四科进行管理。领北京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并兼管所分京师、直隶部分府州县、中央衙门、卫所财务行政。十八年定都北京,遂革。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初置户部北平部,二十九年改属部称清吏司,遂为北平清吏司。永乐元年(1403)改户部北平清吏司而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主事二员,分民、度支、金、仓四科进行管理。领北京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并兼管所分京师、直隶部分府州县、中央衙门、卫所财务行政。十八年定都北京,遂革。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曹操置,三国魏沿之。时将入居塞内的南匈奴分为左、右、南、北、中五部,各部立其中贵者为帅,选汉人为司马以监督之。魏末改“中部都尉”。一说西晋武帝太康(280—289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仿《周礼》小祝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祝司次官,佐太祝下大夫掌六祝之辞,事鬼神以祈求福祥。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官名。见“太祝下大夫”。
官名。见“织染署令丞”。
官署合称。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指少府监、长秋监、将作监、国子监、都水监。唐朝改长秋监为内侍省,增置军器监,仍合为五监。隋唐与宋中央官署中诸监的合称。隋炀帝分太府寺设少府监,改内侍省为长秋监,国子寺
官场用语。宋朝凡官员被台谏官上疏奏论其罪过并请朝廷贬责,称为遭章。
官名。北魏置,多省称为大行台仆射。为大行台次官,佐大行台尚书令掌管大行台事务。《北齐书·赵郡王琛传》: “高祖将谋内讨,以晋阳根本,召琛留掌后事,以为并、肆、汾大行台仆射(时高欢为大行台),领六州九酋
即“座位榜”。
官名。见“左右宫伯中大夫”。
官名。明朝尚宝司长官。定制一人,正五品,掌宝玺、符牌、印章之事。初以侍从儒臣、勋卫领之,其后多以恩荫寄禄,遂无定员。官名。明太祖初,设符玺郎,秩正七品。吴元年(公元1367年)改尚宝司卿,秩正五品,员
蒙古语,意为“千”,或用以简称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