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司员外郎
官名。即“云南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即“云南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属省警务处,掌办视察全省警务;其下设视察员至多八人。国民党政府时期各省警务处统设视察二至四人,不分设视察长与视察员。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与保安处合并为警保处。
即“东北面详稳司”。
官名。辽朝设,为东京宰相府官员,为首相。
伎术官名。见“奉上太医”。
官名。北洋政府置于蒙藏院与东省特别区法院,掌翻译事务。
清朝兵部武库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杂任职名。隋代于县置市令,管理县治所在的市场,唐制,畿县及诸州属县各置市令一人,掌交易,禁奸非,通判市事。其下各有市佐、市史、市帅,分行检察。
爵位名。北齐置,与开国县伯同为三品。
吏名。宋朝枢密院承旨司置,员二人。
官名合称。唐朝州府功、仓、户、兵、法、士等六曹参军事合称。宋朝为州府士、户、仪、兵、刑、工等六曹参军事合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