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贵妃
皇帝妾侍称号。清康熙(1662—1722)以后,定后宫名位,在皇后之下列七个等级,皇贵妃列其首,在内宫之名位次于皇后。册封时赐金册金宝,出入用仪仗,使用宫女八人。
内命妇名。明始置,为皇帝之妾。宪宗封万贵妃始称“皇”。其后万历十三年(公元1585年)册郑氏为皇贵妃,三十四年(公元1606年)进封恭妃为皇贵妃,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封田氏为皇贵妃。清制置皇贵妃一人,位次于皇后,在贵妃之上。
皇帝妾侍称号。清康熙(1662—1722)以后,定后宫名位,在皇后之下列七个等级,皇贵妃列其首,在内宫之名位次于皇后。册封时赐金册金宝,出入用仪仗,使用宫女八人。
内命妇名。明始置,为皇帝之妾。宪宗封万贵妃始称“皇”。其后万历十三年(公元1585年)册郑氏为皇贵妃,三十四年(公元1606年)进封恭妃为皇贵妃,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封田氏为皇贵妃。清制置皇贵妃一人,位次于皇后,在贵妃之上。
官名,汉置,为刺史佐吏,掌文书等。《汉书·朱博传》:“(博)迁冀州刺史,博本武吏,不更文法,及为刺史行部,吏民数百人遮道自言,官寺尽满。从事白请且留此县录见诸自言者,事毕乃发,欲以观试博……后博徐问,
官署名。金朝属司天台,掌历算,设八人。参见“司天台”。
1、君主和臣子的合称,即主和臣。贾谊《新书·礼篇》:“主臣,礼之正也。”2、或谓臣对君的“惶恐”之词,或谓主管群臣。《史记·陈丞相世家》:“平谢曰:主臣、陛下不知其驽下,使待罪宰相。”注:“《集解》张
尊称,意即“仅次于父亲的人”。不是官号。《史记·项羽本纪》:“项王、项伯东向坐,亚父南向坐。亚父者,范增也。”注:如淳曰:“亚,次也,尊敬之次父,犹管仲为仲父。”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员额一人,为监察院的长官。其职权有四:一、综理全院事务;二、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任免所属官吏;三、任监察会议的主席;四、国民政府发布有关监察院主管事项的命令须由院长副署。
官名。汉置,属左冯翊,见于甘露元年谷口铜甬(载《薛氏钟鼎款识》卷18第4至6页)。所掌似为会计之事。
官名,也是官署名,属少府,有令有丞,掌帷帐(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皇后纪》:“减太官、导官、尚方、内者服御珍膳靡丽难成之物。”注:“《汉官仪》曰:‘内者主帷帐。’并署名也。”
杂任职名。唐于左春坊内直局置,员额八人,掌东宫几案、翰墨。
① 官立学校。西汉置于郡国。《汉书·韩延寿传》: “于是令文学校官诸生皮弁执俎豆,为吏民行丧嫁娶礼。”平帝时郡国置学,县、邑、道、侯国之学曰校。东汉仍置于郡。东汉末曹操令郡国兴学,县满五百户则置校官,
官名。明清盐引批验所之主官。初,元朝于大德(1297—1307)年间置批验所,掌批验盐引。明朝沿置,以大使领之,计两浙四人,两淮、河间长芦各二人,山东一人,未入流。清朝设官十六:广东一人,直隶、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