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法著作。承淡安等编。书中阐解子午流注学说在针法上的应用。1957年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
医案著作。清·凌奂(晓五)撰。1卷。包括时病、杂病等100余则。凌氏善用古方,能因症化裁。案后另加按语,有助于领会和掌握其治疗要点。本书收入《三三医书》中。
见王旭高医书六种条。
见《药材学》。即蒲黄,详该条。
同舌蹇,详该条。
指用器械剖割尸体以了解人体内部各器官的形态、位置、构造及其相互关系。我国在两千多年前已开始有解剖知识。《灵枢·经水》:“若夫八尺之士,皮肉在此,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之,其死可解剖而视之,其脏之坚脆,腑之大
法医学著作。简称《洗冤录》又称《宋提刑洗冤集录》。宋·宋慈撰。刊于1247年。原书10余卷。明代以后只有4卷本流传,并有不少的注释本和增补本。作者在继承前代我国法医学著作的基础上,比较系统地反映和总结
挛证之一。见《证治准绳·杂病》。详挛条。
针具名。一种浅刺皮下埋置留针的专用小型针具。常用的有颗粒式和揿钉式(即揿针)二种。颗粒式皮内针尾端如麦粒,身长有5分、1寸两种,粗细如毫针;揿钉式皮内针尾部绕成圆形,状如图钉,身长1~2分。使用时将针
统指肾虚。其中多指肾阴虚。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