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新修本草》。即香附。详该条。
病证名。出《儒门事亲》。指小儿三、五岁或至十余岁,突然发生惊怖,目瞪喘急,涎如拽锯,不省人事,抽搐如潮发作。其症轻则为惊吊;重则为痫病。似即原发性癫痫。
白苔中心变黄,是表邪未罢,传里化热之象。若膀胱气化不利,水饮停胸,除有表证外尚可见烦渴,渴欲饮水,水入则吐,苔白中黄而粘腻,宜五苓散加益元散治疗(见《伤寒金镜录》)。
病证名。指胚胎初结未足一月而流产者。因此时胚胎尚未成形,人多不知有胎。古人认为多由郁怒不舒,房室不节所致(见《景岳全书》卷三十九)。李樾《达生撮要》:“种子须防暗产,初交之后,最宜将息。弗复交接,以扰
指肾。肾主水液。在人体水液代谢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作用。《素问·逆调论》:“肾者水脏,主津液。”
病名。系指牙龈肿硬如蕈状。见《外证医案汇编》卷二。牙蕈形似核桃,坚硬,由心胃之火煎熬而成,不可针破,否则失血难痊,宜耐性调理。治宜清胃泻火,消肿散结。可选用皂角刺、穿山甲、当归、川芎、黄芩、栀子、红花
见伤寒类证活人书括条。
运气学说术语。出《素问·六元正纪大论》。按五音建运理论,角代表木运,故太过之木运称为太角。
治则。出《素问·至真要大论》。用苦寒药治热证,热象不减而反增,这不是有余的热证,而是真阴(肾阴)不足的虚热,应滋补肾阴,热象自除。参见壮水为主,以制阳光条。
人体部位。亦称五体,指头和两手两足。《针经指南·标幽赋》:“似续而交五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