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园文存
一卷。清刘基定(1775-1860)撰。生平见《复园诗集》条,此文存一卷,含书后二首、序二首、跋一首、书五首、赠序一首、行状一首、志铭七首、墓表一首,共文二十首。篇简无多,寥寥可数。以文字论,刘基定文颇不免庸俗。刘典称其深得古人义法,乃过誉之词,未可据信。有民国十七年(1928)刊本。
一卷。清刘基定(1775-1860)撰。生平见《复园诗集》条,此文存一卷,含书后二首、序二首、跋一首、书五首、赠序一首、行状一首、志铭七首、墓表一首,共文二十首。篇简无多,寥寥可数。以文字论,刘基定文颇不免庸俗。刘典称其深得古人义法,乃过誉之词,未可据信。有民国十七年(1928)刊本。
一卷。旧本题为元李衎撰。李衎生平,详见《竹谱》。李衎有《竹谱》十卷,《永乐大典》已采辑著录,故抄袭十卷之《竹谱》成一卷之《竹谱详录》,易如反掌,只是其“详”实难达到。对此,《四库全书总目》仅存其目,加
一卷。清怀圃居士辑。作者生卒年及姓氏、里贯、事迹皆不详。该书专记钱谦益宠姬柳如是逸事。现有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刊本、文字同盟社排印本。
无卷数。清王俶撰。王俶字善思,彭山人。其书大旨以程《传》与《本义》互相发明,不容偏废。坊本依照费、王之次序,已错乱经文。又只载有《本义》而不及《程氏易传》,注不全而解更加艰难,因此遵从朱子十二篇旧有次
一卷、二笔 一卷、三笔 一卷、四笔 一卷、五笔 一卷。明项皋谟(生卒年不详)撰。项皋谟,字懋功,自称酉山居士,嘉兴(今属浙江省)人,郑履淳之婿。著有《学易堂笔记》等。此书是项皋谟所作之札记。分为五编,
三十七卷。明张墉撰。墉字石宗,钱塘(今浙江杭州)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廿一史识余》又名《竹香斋类书》,摘录廿一史中佳事隽语,分类编排,共五十七门并补遗一门,门下列条,条下注明原书名称,与《世说新语
十卷。清钱林(1762-1828)撰。林初名福林,字叔雅,一字东生,号金粟,浙江仁和(今杭州)人,嘉庆十二年(1807年)进士,官至侍读学士。熟于汉唐注疏。该书以碑志遗事进行编次,记述清代名人。惟对资
三卷。孙雄撰。孙雄有《读经救国论》六卷,详见《读经救国论》条。《师郑堂经说》篇首录俞樾手札,次为自叙。孙雄少时即治经学,持书诵习于清代经学家俞曲园(樾)、黄元同(以周)的门下。此书编辑的都是年轻时所作
一卷。晋徐邈撰,清马国翰辑。据《晋书·徐邈传》,徐邈著有《春秋音》,今佚。马国翰从《经典释文》并参考《集韵》,辑录佚文一卷,收入《玉函山房辑佚书》中。该辑本对研究古音韵有一定参考价值。
四卷。清刘青藜撰。刘青藜(1664-1709),字太乙,襄城(今属河南省)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进士,改庶吉士。本书乃其家藏金石诸刻,各为题跋。其子刘伯安,最后编撰成书。卷首有其弟刘青震作序。书
吕命穆王训夏赎刑,作《吕刑》。惟吕命,王享国百年,耄,荒度作刑,以诘四方。王曰:“若古有训,蚩尤惟始作乱,延及于平民,罔不寇贼,鸱义奸宄,夺攘矫虔。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杀戮无辜,爰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