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官二十四衙门
明代宦官机构。明太祖朱元璋鉴于汉唐末世宦官专权,严禁宦官过问政事,并铸铁牌置宫门,上书“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明成祖时,由于在“靖难之役”中得到南京内宦的支持,以为宦官可靠,即位后,遂委以出使、专征、监军、分镇等职。随着宦官势力的扩大,在宫中建立了庞大的宦官机构,有十二监、四司、八局,合称二十四衙门。从形式上看,这些机构是为皇帝需要服务的,但实际上,这些宦官,尤其是十二监中的司礼监,乘机弄权,控制了全国军政。
明代宦官机构。明太祖朱元璋鉴于汉唐末世宦官专权,严禁宦官过问政事,并铸铁牌置宫门,上书“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明成祖时,由于在“靖难之役”中得到南京内宦的支持,以为宦官可靠,即位后,遂委以出使、专征、监军、分镇等职。随着宦官势力的扩大,在宫中建立了庞大的宦官机构,有十二监、四司、八局,合称二十四衙门。从形式上看,这些机构是为皇帝需要服务的,但实际上,这些宦官,尤其是十二监中的司礼监,乘机弄权,控制了全国军政。
汉中成固(今陕西城固)人张骞,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奉汉武帝联络大月氏(原居今新疆伊犁河流域及其迤西一带,后迁至阿姆河上游阿富汗北部地区)合击匈奴的使命,率百余人出使西域。途中被匈奴拘留达十余年
元代政区名,亦指该政区行政机构,简称行省或省。金时,尚书省臣去地方直接统领军政,称行尚书省事。蒙古进占中原,仿金制,委地方军阀或金朝降官以行省名号。灭金后,在燕京等地曾设行尚书省。忽必烈即位后,在中央
东吴孙权黄武五年至黄龙三年(公元226年—231年),交州刺史吕岱派遣中郎康泰、宣化从事朱应出使林邑(今越南南部)、扶南(今柬埔寨)等国。康泰、朱应归国以后,分别著有《吴时外国传》和《扶南异物志》等书
明代关于荐官不当,惩办举主的一项规定。明代选官主要是通过科举考试,此外还有荐举。荐举之法主要实行于明太祖朱元璋统治时期。明初,进士、监生及被荐者,参错互用。如荐举不当,荐举者连坐,滥于荐举者,依法治罪
皇帝的侍卫机构。其前身为朱元璋即吴王位时所设的拱卫司。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改设亲军都尉府, 属有鸾仪司。洪武十五年,罢府及司,设立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朱元璋为加强专制统治,特令其掌管
春秋末期和战国时期主张法治的主要学派。《汉书·艺文志》列为十家九流之一。创始人为春秋晚期郑国子产。《左传》昭公六年(公元前536年), “郑人铸刑书”。这是子产担任郑国执政期间进行政治改革的内容之一。
官署名。即中书省。隋文帝改称内史省,炀帝又改称内书省。其长官为内史监、令。旋废监。内史省与尚书省、门下省合称“三省”,为隋代最高政务机构。唐初沿置,武德三年(公元620年)改称中书省。
太和四年 (公元369年)桓温第三次北伐时与前燕在襄邑(今河南睢县内)进行的一场战争。参见“桓温北伐”。
义和团运动后清政府实行“变法”的“新政”。1901年1月29日(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十日)逃亡西安的清朝行在政府颁布“变法”上谕,饬令军机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驻外使臣、各省督抚两月内详悉条议复奏。4
汉初对秦法的减省。秦朝刑罚繁重,极为残酷。“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草菅人命,株连无辜,以致“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刘邦入关,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西汉建立后,萧何又择取秦法中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