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安抚司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代,初称龙潭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明玉珍将其改为长官司。明洪武八年(1375),改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废。永乐四年(1406)复置,以田应虎充安抚使。嘉靖三十三年(1554),因安抚使黄俊贪暴妄杀抢劫,被捕,死于狱,子黄中被谪戍。清定鼎北京后,因归附早,被获准袭安抚使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咸丰县。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代,初称龙潭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明玉珍将其改为长官司。明洪武八年(1375),改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废。永乐四年(1406)复置,以田应虎充安抚使。嘉靖三十三年(1554),因安抚使黄俊贪暴妄杀抢劫,被捕,死于狱,子黄中被谪戍。清定鼎北京后,因归附早,被获准袭安抚使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咸丰县。
书名。清沈宗衍撰。上、下两卷。主体部分成于乾隆(1736—1795)末年,补纂部分成于道光(1821—1850)中期。史实取材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岳钟琪率军入藏驱准噶尔,沿途所记之手稿,岳因军务
见“昂邦”(1412页)。
见“朱耶金山”(793页)。
明代乌思藏地方官署名。建置年代不详。辖地在今西藏江孜地区。洪武十五年(1382),万户公哥帕遣镇抚汝奴藏卜、僧哈麻刺入朝贡兜罗帽、铁骊绵等物。洪武帝赐汝奴藏卜文绮、袭衣、钞及乌茶200斤;赐僧哈麻剌文
?—1824清朝将领。四川新都人。回族。清朝将领许世亨之子。乾隆五十五年(1790),由武举袭爵,为头等侍卫。五十九年(1794),补湖北兴国营参将,署黄州协副将。嘉庆元年(1796),随湖北巡抚惠龄
西突厥西厢(右厢)※五弩失毕部之组成部分。又作姑苏。居碎叶川(今楚河)西,·与葛逻禄、处月、处密、畀失等部相邻。后分为两部:哥舒阙部、哥舒处半部。每部设一俟斤统辖,称哥舒阙俟斤、哥舒处半俟斤。唐永徽二
见“吐谷浑”(766页)。
辽代兀惹部首领。渤海遗裔。一作乌昭度。其先人于渤海国亡后,为反抗契丹贵族统治,保据一隅,自成一部,常称兀惹,也称“乌舍国”。昭庆继为首领,仍对辽时叛时服。辽统和十三年(995)七月,率众与燕颇等攻铁骊
又作:“耶律伊都之叛”。辽末由统治者内部斗争引起的反叛事件。余覩(亦作余睹、余笃、余都姑,清代史家改写为伊都),即耶律余覩,天祚帝时戚臣,为天祚帝文妃萧瑟瑟的妹夫。天庆年间(1111—1120)为金吾
元代官署名。亦称都功德使司。至元十七年(1280)置。设功德使,秩从二品,掌奏帝师所统僧人并吐蕃军民等事。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功德使司与宣政院之职能一致,故多由院使兼功德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