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庭
即“龙城”(494页)。
即“龙城”(494页)。
见“也松格”(141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亦称讷北部,又曰讷比支室韦或纳比支部。由隋以前※北室韦分解而来。《旧唐书》称该部位于※岭西室韦北,所在今多数人认为在今嫩江上游地区(内又有分歧,或说在其西的伊勒呼里山一带,或说在其东
西夏职官末品封号。西夏语音“迷耿”。西夏文《官阶封号表》中有“武孝恭敬东南姓官民地忍”称号。下有论予、功有、友要、善定,涨满等5种。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苗族丧俗。亦称舅家闹火把。苗族遇有丧亡,依俗须及时向舅家报丧,并在埋葬之前,于庭院或楼门边举行“辩死理”,即闹火把仪式。由丧家与舅家双方请牙郎进行。在场地烧一炉大火,舅方牙郎追问亡者病故原由,指责甥男
明代西北地方官署名。洪武十五年(1382)四月,※改岷州卫为军民指挥使司。治所在今甘肃岷县。嘉靖二十四年(1545)又置州,改军民指挥使司为卫。四十年(1561)闰五月,州废,仍置军民指挥使司。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简称恰万户,别作恰域拉主、恰拉主,《元史》作札由瓦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与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
见“耶律隆庆”(1320页)。
土司名。位于贵州东北部。境内有汉、土家、苗等民族散居。唐属充州。宋属沅州。元置大万山苏葛办等处军民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万山县,属思州安抚司,明洪武五年(1372),改为大万山长官司,治所在万山县,属思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3年4月4日(清光绪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清朝塔尔巴哈台总理营务处掌关防章京办理通商主事衔刘宽和俄国驻塔尔巴哈台领事巴拉喀什在塔尔巴哈台签订。条约共七款,主要内容
参见“雅江”(21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