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理瑶同知
清在粤北瑶族地区所设理瑶官。康熙四十二年(1703),两广总督石琳镇压粤北八排瑶民起义后,为了加强对瑶民的统治,在连州瑶排附近之三江口筑城置,专理连州、连山、连阳三州县瑶人事务,并兼管督缉“盗贼”。雍正七年(1729),连州升直隶州,改称广东理瑶军民同知。嘉庆二十二年(1817),连山县升直隶厅后,治所移驻连山,又改称连山绥瑶军民同知。民国初革。
清在粤北瑶族地区所设理瑶官。康熙四十二年(1703),两广总督石琳镇压粤北八排瑶民起义后,为了加强对瑶民的统治,在连州瑶排附近之三江口筑城置,专理连州、连山、连阳三州县瑶人事务,并兼管督缉“盗贼”。雍正七年(1729),连州升直隶州,改称广东理瑶军民同知。嘉庆二十二年(1817),连山县升直隶厅后,治所移驻连山,又改称连山绥瑶军民同知。民国初革。
金、元时表示武职品级的称号。金代吏部选官时,非进士出身所授之官皆称武散官,谓之右职,或右选。右职升进以军功为优,皆循资渐升,有升降定式而不可越。元多袭金制,建官之初,散官例降职事二等。至元二十年(12
?—1830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姓瓜尔佳氏。嘉庆五年(1800),由前锋补印务笔帖式。道光五年(1825),累官前锋参领。六年,随山东巡抚武隆阿赴福建,参与镇压彰化县民起事,继征讨新疆张格尔叛乱。
见“巴而术阿而忒的斤”(420页)。
1120—1193金大臣。本名习尼列。女真族。完颜氏。以祖完颜希尹功,擢应奉翰林文字。皇统九年(1149),同知卢龙军节度使事,历献、祁、滨、蓟四州刺史。因治政有方,当世宗赴中都(今北京)途经蓟州时,
用阿拉伯字母拼写的汉语拼音文字。原名“小经”或“消经”。前者是与《古兰经》等“大经”相对而言;后者是将经文加以消化之意。基本上是汉语拼音,杂有阿拉伯语、波斯语词汇,间或有个别汉字。在部分回民、特别是在
①地区名。即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的中部和南部。为我国僜人的主要聚居地。 ②区名。今察隅县设置的区级行政单位,区府驻洞冲。除藏族外,有自耕、新村、下尼、嘎腰、那补、萨穷等6个僜人聚居的自然村。参见“察隅”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又称甲木磋、尼雅木错、年措。玉树二十五族之一。驻地横跨巴颜喀拉山。北临星宿海、扎陵湖、鄂陵湖、南至通天河与固察、安冲为界,东抵加迭喀桑、果洛,西南临玉树四族,南达协曲河。耕牧兼
清初京畿单身(无地)汉人投充旗下当差者之称。按照清政府规定,单身投充者每人给“一绳”之地。嘉庆《清会典事例》卷905《内务府·屯庄》项下载:“带地来充者,为投充人;单身投充愿领地纳银者,每给一绳地(合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
蒙古语音译,意为“班组”、“轮值”、“值勤”、“当番”。为准噶尔掌管喇嘛事务之机构,相当于清代喇嘛旗。17世纪后期至18世纪前期,噶尔丹、策妄阿拉布坦先后设有3集赛。噶尔丹策凌为了“兴黄教”、“安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