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西南少数民族史。1册5章。近人余贻泽撰。内载我国西南四川、云南、甘肃、湖南、广西等省少数民族特有的政治制度——土司制度的起源、沿革、制度、改流等情况。内分“绪论”、“制度”、“沿革与现状”、“改
见“盆奴里国”(1706页)。
见“铁骊”(1877页)。
傣语义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管象官,管理象的饲养和使用,兼“宫庭”会计。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二十田级”,领有
县名。在青海省东北部、湟水和大通河汇流地区,邻接甘肃省。先秦乃羌戎之地。秦为陇西郡辖境的西北塞外。汉属允吾、浩门2县。隋属湟水县。唐永徽年间(650—655),分属龙支、湟水和米川3县,后归吐蕃。宋归
1883—1937即九世班禅。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生于西藏达布准巴(今隆子县境)。被扎什伦布寺寻访为八世班禅转世灵童,经光绪帝批准,于清光绪十四年(1888)正月十四日在布达拉宫(一说在
维吾尔语音译,意为“摊派”。清代新疆陋规之一。旧制:各地驻扎大臣衙门服食日用所需,皆由阿奇木伯克供应,而阿奇木伯克及其随从除每月按定额向所属人民收取“克列克里克”(意谓“需用”)钱之外,又恣意苛敛,从
见“车牙若鞮单于”(281页)。
1476—1556东科尔寺一世活佛。藏族。生于青海巴尔康东科尔地方。父绒布隆巴,家贫,以乞讨为生。他幼年出家,赴木雅热甫岗拜师学经。后转赴西藏,在色拉寺下院绒布康村,拜绒布格底曲杰为师,尽学佛典。后返
见“匹黎尔”(1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