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布衙门
驻藏大臣衙门别称。位于拉萨大昭寺以西,为驻藏大臣衙门和兵营地。因衙门前有石狮一对,藏人俗称其为“夺僧格”。咸丰七年(1857),藏中不靖,将离城较远之北郊扎什城驻藏大臣衙门及兵营移至拉萨城,官兵在扎正街租用民房,驻藏大臣移居商上官房。咸丰帝诏责驻藏大臣衙门及兵营不应移居城内,遂于大昭寺以西鲁布之地新建衙门及兵营迁驻之。自是直至辛亥革命最后一任驻藏大臣联豫离开拉萨。衙署地址未再变动。参见“驻藏大臣衙门”(1554页)。
驻藏大臣衙门别称。位于拉萨大昭寺以西,为驻藏大臣衙门和兵营地。因衙门前有石狮一对,藏人俗称其为“夺僧格”。咸丰七年(1857),藏中不靖,将离城较远之北郊扎什城驻藏大臣衙门及兵营移至拉萨城,官兵在扎正街租用民房,驻藏大臣移居商上官房。咸丰帝诏责驻藏大臣衙门及兵营不应移居城内,遂于大昭寺以西鲁布之地新建衙门及兵营迁驻之。自是直至辛亥革命最后一任驻藏大臣联豫离开拉萨。衙署地址未再变动。参见“驻藏大臣衙门”(1554页)。
见“文成文明皇后”(389页)。
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对阶级(阶层)的称谓之一。珞巴语音译, “阿列”意为“好”,“蒙清”意为“一般的”、“中等的”,即“中层阶级”、“中等富户”。※“特列多崩”占有的各项财产如奴隶、牲畜、妻子、土地
萨满教神祗之一。赫哲语音译,意为“火神爷”。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族旧时因取火困难,对火十分敬畏,认为火有神主宰,尊称为“佛架玛发”。虽无供奉的具体神偶,但对火的禁忌很多:不能跨越火
见“阿帕克和卓”(1236页)。
?—1668清初大臣。蒙古族。明朝吴允诚后裔。顺治元年(1644),投清,自称应袭恭顺侯。时江南未平,粮道阻绝,他从明总兵朱国弼驻淮阳,统理漕务,遂请睿亲王多尔衮作书遣使招降之,继招抚代州、繁峙、崞县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
旧时对部分瑶族的他称。分布在云南南部和广西西部等部分地区。不同地区各有其自称。因过去经济作物多种蓝靛,并以蓝靛染衣服,故称。
官名。府推官为知府行政助理之一,分掌刑名、计典。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推官,以当地土酋、头目为之。秩正七品,给铜印、冠带、敕书,准予世袭。协助知府守护疆土,抚慰土民,进贡纳赋。如遇知府缺员,
解放战争时期布依族人民的革命武装暴动。因暴动地点在贵州郎岱(今六枝特区)县城,时值1949年3月3日,故名。在全国解放前夕,贵州国民党统治当局,面临全面崩溃,倍加疯狂地镇压各民族人民。于是,以布依族为
西域古国名。见《后汉书·西域传》。大月氏西迁大夏后百余年,其贵霜翎侯丘就却灭其余四翎侯,自立为王,国号贵霜。并征服安息、高附、濮达、罽宾、天竺等国。此中亚古国约兴起于公元1世纪上半叶。约2世纪初叶,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