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藏大臣衙门
清驻藏大臣代表清朝廷行使西藏地方管理权的行政机关。衙门组织,按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驻藏大臣下设章京1人,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充任;笔帖式1—2人,办理满、汉文书翻译;增设译字房,设唐古忒通司1人,司汉、藏文翻译,设廓尔喀通司1人,司廓尔喀文翻译。余为听差、防卫官兵,包括游击、都司、守备、司员、千总、把总、粮员等。因西藏社会数经动乱,衙门地址多次迁移。俗以所在地名冠其前,别称通司岗衙门、甘丹康萨衙门、扎什城衙门、鲁布衙门等。
清驻藏大臣代表清朝廷行使西藏地方管理权的行政机关。衙门组织,按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驻藏大臣下设章京1人,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充任;笔帖式1—2人,办理满、汉文书翻译;增设译字房,设唐古忒通司1人,司汉、藏文翻译,设廓尔喀通司1人,司廓尔喀文翻译。余为听差、防卫官兵,包括游击、都司、守备、司员、千总、把总、粮员等。因西藏社会数经动乱,衙门地址多次迁移。俗以所在地名冠其前,别称通司岗衙门、甘丹康萨衙门、扎什城衙门、鲁布衙门等。
部分怒族自称。参见“怒族”(1774页)。
毛南语音译,意为“两人对抗赛”。毛南族传统体育活动之一。流传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及邻近毛南族聚居区。比赛时,画一中有分线、直径约3米的圆圈,运动员分站圆心两边,两腿下蹲,双臂曲回胸前,双手紧抱肘关节
见“舍利”(1467页)。
见“赛里舍”(2468页)。
汉代对巴郡、南郡境内诸民族的总称。又称※廪君蛮、※板楯蛮、及※梁瓠蛮。郡境约当今川东及鄂西北,境内有※濮、※賨、※苴、共、奴、※儴夷、※楯等族。皆从事农业,种植水稻。梳尖锥状发髻或剪发,住※干栏式房屋
官名。清代在川、滇、黔、甘、湘、鄂等少数民族聚居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首领或大头目充任,颁给印信或号纸,为五种土弁之一。秩正六品或从六品。管理本辖区军民事务,按例进贡,有的纳粮。遇战事听调随官军出
我国景颇族载瓦支系使用的拉丁字母形式的拼音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中国科学院语言调查第3工作队和云南语文工作者于1957年提出了《载瓦文方案》(案草)。载瓦语没有方言差别,
清阿尔泰乌梁海札萨克旗。乾隆二十七年(1762)置。辖1佐领。隶左翼。原辖阿嘎、堆依2苏木。旗众操图瓦语。从事狩猎。多信奉萨满教。驻牧阿尔泰乌梁海。其地今属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傈僳语音译,亦称“玛甲伯”,意为“为死者指路”。旧时云南怒江等傈僳族祭奠死者的仪式之一。当有人去世时,丧家用猎枪向天空鸣放三枪以报丧,同村寨的人听到枪声便自觉前去帮办丧事。先替死者洗澡、梳头和换新衣服
达斡尔族古老的播种方法。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境内达斡尔族居住区。其法,不论什么农作物播种,皆漫撒子,即把种子扬在地里,然后用犁翻一遍即成,故名。民国年间为*两犁扣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