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践
契丹死刑之一。即坐骑乱踏以碎其尸。《辽史·刑法志》记,辽穆宗※耶律璟“即位未久,惑女巫肖古之言,取人胆合延年药,故杀人颇众。后悟其诈,以鸣镝丛射、骑践杀之。”
契丹死刑之一。即坐骑乱踏以碎其尸。《辽史·刑法志》记,辽穆宗※耶律璟“即位未久,惑女巫肖古之言,取人胆合延年药,故杀人颇众。后悟其诈,以鸣镝丛射、骑践杀之。”
?—1032宋代甘州回鹘末代可汗。宋天圣七年(1029)即位。遣使向宋进贡,受赐历日1卷。在位凡4年。
见“耶律昭”(1303页)。
古代对南方越人一种泛称。亦作扬粤。其分布因不同时期或同一时期文献记述有所不同,故后人说法也不一:有说在古扬州地(今淮南、长江下游及岭南东部);有说在汉水流域;也有根据秦并天下,“略定扬越,置桂林、南海
见“仁裕”(315页)。
官名。清代在川、滇、黔、湘、鄂、甘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为之,五种土弁之一。秩正七品。负责管理本辖区内各种事项。其革除、贬擢隶兵部。
见“哈郎卫”(1635页)、“考郎卫”(686页)。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
见“耶律璟”(1304页)。
即“康熙前贵州通志”(2103页)。
?—1255西辽及元朝将领。虎思斡耳朵人。初为西辽末主直鲁古近侍,后任虎思斡耳朵所属可散城之八思哈(镇守官)。元太祖十三年(1218),率众降蒙,为先锋,从蒙将哲别追击西辽帝屈出律,斩首以献。继降可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