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思
元代景教徒。汪古部人。贝尼尔之子。至元十五年(1278),偕苏马从大都(今北京)出发,往耶路撒冷朝圣。途经霍山、宁夏、和阗、喀什噶尔、呼罗珊至巴格达。一度驻留于阿德比尔附近的圣马·米海尔教堂。十七年(1280),被总主教马·邓哈委为中国教区主教,并改名阿伯拉罕。翌年春,邓哈去世,在巴格达被推举为接替邓哈之总主教,且得到阿八哈汗承认,被称为阿伯拉罕三世。
元代景教徒。汪古部人。贝尼尔之子。至元十五年(1278),偕苏马从大都(今北京)出发,往耶路撒冷朝圣。途经霍山、宁夏、和阗、喀什噶尔、呼罗珊至巴格达。一度驻留于阿德比尔附近的圣马·米海尔教堂。十七年(1280),被总主教马·邓哈委为中国教区主教,并改名阿伯拉罕。翌年春,邓哈去世,在巴格达被推举为接替邓哈之总主教,且得到阿八哈汗承认,被称为阿伯拉罕三世。
蒙古语音译。源于波斯语。又译撒和、扫花。《元朝秘史》释为“人事”。(1)指馈赠礼物或宴请客人。《观堂集林》:“人事,犹云人情也”。“都城豪民每遇假日,必以酒食招致省宪僚吏翘杰出群者款之,名曰撒和”。把
茶名。产于安徽歙县。以其香气浓郁,深为西北及中亚地区部分民族欢迎。清代准噶尔商队到肃州等地贸易时,也以此茶为其采购的重要商品之一。是一种质量优良的茶叶,向与江苏吴县虎丘、浙江钱塘龙井茶齐名。
党项部族名。地在延州(今陕西延安)之西,北接庆州(今甘肃庆阳)境。首领朗阿。附属于宋朝,助宋出兵攻西夏,每为向导。宋大中祥符元年(1008)十二月,宋朝授朗阿为侍禁,赐名忠顺。
由绥远(今呼和浩特)至包头。1921年2月由民国政府交通部提请国务会议批准,在国内发行公债500万元,并向日本东亚兴业会社借贷日元300万元,为筑路经费。1921年10月动工,经一年多的修筑,至192
清政府管理西藏地方政务的若干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清朝平定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之后,鉴于乱事起于噶伦等大员权责向无明文规定,以致各自引用私人,朋比为奸,擅权滋事,故授权七世达赖喇嘛,针对噶伦官员职
见“盛逻皮”(2033页)。
北魏、西魏大臣。一说为鲜卑纥豆陵氏(后改为窦氏)。一说本为抚风平陵人,其先避难代地,赐姓纥豆陵氏。平远将军窦略子。北魏永熙三年(534),以中军大都督、南城公从孝武帝西迁。后仕至太仆、卫尉卿、汾北华瀛
解放前海南岛黎族地区一些因借债无力偿还或被罚款无法缴纳而以身抵债的贫苦农民。有以孩子、自身或全家抵债者。终年受到主人的残酷剥削,经常遭受打骂,个别甚至被杀害,带有债务奴隶的性质,并且世代相承。解放后被
延边朝鲜族人民反对官府、※乡约勒索的群众运动。民国初期,和龙县豪绅陈天障和县知事杨培祖勾结,设立所谓“总社”(地方行政机构),除向人民征收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外,又以征收“入籍费”为名,要每户朝鲜族交现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隋书》,列为高句骊国12等级(《周书》加※“褥萨”为13级) “大官”中的第十级,位于※“小使者”之下,※“翳属”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其他正史皆不载。新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