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巴吉格尔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税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废(1887)。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西辽”(689页)。
见“合刺旭烈兀”(836页)。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宽广”。亦称羊井、杨八景、阳巴尖、秧巴建、羊经宗等。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所属当雄县西部,原西藏地方政府于此设宗,1960年撤销,与当雄宗、宁中宗合并为当雄县,为拉萨进京必经之地,
※葛逻禄三姓之一。参见“葛逻禄”(2184页)。
见“牯脏头”(1665页)。
见“罗卜藏舒努”(1421页)。
南北朝时期北魏法令总称。亦称“后魏律令”。拓跋鲜卑建立北魏后,使用汉族士人,根据《汉律》,参酌魏晋南朝各律,先后九次编纂修定法典。(1)天兴元年(398),道武帝拓跋珪命三公郎王德定律令,申科禁,除前
明代东蒙古右翼满官嗔部领主。又译科赛、郭锡、浩锡等。满都鲁可汗部下※脱罗干子。成化十五年(1479),父子协同亦思马因翦除权臣磘加思兰,有功于汗庭,尚满都鲁次女伊锡克公主,称塔布囊(驸马)。史称“赤面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六年(1408)三月设置之益实卫均称作伊实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