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失活
见“失话”(590页)。
见“失话”(590页)。
见“叶密立”(539页)。
鲜卑族一支。源出东胡。东汉和帝永元(公元89—105年)中,北匈奴在汉、南匈奴联合打击下西迁后,鲜卑据有匈奴故地,并匈奴余众10万余落。长期杂处,相互融合,逐渐形成秃发氏。与北魏拓跋氏同源。原居塞北,
见“亦思马因”(873页)。
见“佛宫寺释迦塔”(1097页)。
清代新疆地名。见《平定准噶尔方略》。《西北边界图地名译汉考证》作勒卜什。位于今巴尔喀什湖东南,勒布什河东岸。原是中国新疆的一处冬牧场。
又称纳木兹语,四川部分地区自称纳木义的藏族使用的一种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主要分布在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冕宁、木里、西昌、盐源以及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九龙等县。使用人口约5千左右。纳木义语有方言差别
金代官员以腰悬书袋而区别身份的制度。大定十六年(1176),世宗以吏员与士民之服无别,常至民间索贿鬻狱,有司难于检察,遂定悬书袋之制。中书、枢密院令、译史用紫纻丝为之,御史台、六部、宗正府、统军司、检
见“教化三部长官司”(1981页)。
指解放前靠佃租※“山主”土地耕种的瑶族。除了最简单的生产工具之外,一般不占有土地。无论砍山耕种或是建屋所需地基,甚至在河内捕鱼,上山采集狩猎,都得向“山主”纳租。解放前虽有贫富差别,阶级分化很不明显,
见“木鹿城”(2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