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都抹阶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阿都”意为“主人”,“抹阶”即一种食用棕类乔木林(俗称“达谢”,经加工提取树干中的淀粉供食用)。专指为主人拨给“抹阶”林地经营管理的人役。其林产品供主人家食用,亦可留少量自用。经营的林地无年限规定,甚至可代代相传。但主人也可随时收回。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阿都”意为“主人”,“抹阶”即一种食用棕类乔木林(俗称“达谢”,经加工提取树干中的淀粉供食用)。专指为主人拨给“抹阶”林地经营管理的人役。其林产品供主人家食用,亦可留少量自用。经营的林地无年限规定,甚至可代代相传。但主人也可随时收回。
见“处密”(588页)。
即“乌孝慎”(334页)。
见“海山”(1935页)。
参见“拉布塔哈”(1371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境。牧地在河套北岸,噶札尔山之南。东界茂明安及归化城土默特,西及南接鄂尔多斯,北邻喀尔喀后翼旗。元属大同路,明入蒙古。天聪七年(1633),成吉思汗弟哈撒儿
金代中期大臣。契丹族。世宗时,官兵部郎中。大定十六年(1176),任高丽国生日使。十七年,任西北路招讨都监。因契丹人移剌窝斡在海陵王(1149—1161年在位)末年举兵反金,为防后患,奉命与同签枢密院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见“开圣丹宝”(215页)。
古郡名。秦置,治所在临湘县(今湖南长沙)。西汉高帝五年(前202),改为长沙国。王莽时,称填蛮。属荆州。东汉复为郡,辖县13。隋开皇(581—600)中废。大业(605—618)、唐天宝(742—75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